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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情况反馈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23-10-13 15:43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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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6日至6月26日,我厅在门户网站对《河南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我们共收到意见建议20条,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1.申报条件中增产增收15%以上,修改为每年增产增收申报中级5%、高级10%以上。(新乡市)

2.增加了“每年生产经营管理的档案规范完整”:(新乡市)

3.在基本条件中增加了“近三年未受到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处罚”。(驻马店市)

4.在附则中明确了“参与完成、编写、研制开发的均限前5名”的要求。(南阳市)

二、不予采纳情况

1.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名称为新农助理农艺师、农艺师、高级农艺师。

2.“土专家、田秀才”不好界定的问题。

3.申报条件中增加“新型实用专利”的问题。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