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岗位管理制度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通知》(豫人社〔2019〕18号)第5条提出“采取专业技术岗位“高岗低用”管理办法。针对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层级内人员聘用问题,在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可将同层级内空缺岗位调整用于最低等级岗位,聘用符合条件的人员“。是指可将同层级内空缺岗位调整用于最低等级岗位。例如:在副高级(5到7级)整体岗位中,可将五级、六级的空岗,用于七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