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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建议 
标  题:  关于省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第389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06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07日
发文字号:  豫人社建提 〔2023〕68号
失效时间:  
关于省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第389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重点群体人员就业创业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就业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理解我厅高度重视您的建议,会同省教育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明确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就业工作一直是省委、省政府重点关注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就业工作取得了很多成绩,就业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但仍面临着不少挑战和困难,正如您在建议指出的劳动者素质与市场不匹配、技术技能人才短缺矛盾日益加剧、大龄低技能劳动者就业困难以及技术进步、结构调整对就业的挑战日益突出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一、关于加快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长效机制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历来对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高度重视,每年都专门研究出台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具体优惠政策措施,近几年来更是加大了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力度。

一是加强指导,为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提供政策支持。20218月省政府办公厅《河南省促进2021年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若干政策措施》(豫政办〔202140号)明确: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围绕社区服务、教育医疗、农业技术等人才紧缺领域开发岗位,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按规定落实就业社保补贴、高定工资档次、职称评审倾斜等政策。今年出台的《2023年河南省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豫政办〔202317号)明确:增加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扩大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规模。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城乡社区专项计划、村医专项计划、特岗教师计划,支持、引导高校毕业生在社区治理、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教育、社会工作等领域就业创业。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待遇编制、定向招录、贷款代偿、考试加分等政策。

二是部门联动,多渠道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省人社厅通过搭建对接平台,通过三包三联活动等访企拓岗手段,深入了解企业用人需求,挖掘更多就业岗位,提供更多精准就业信息,搭建稳定、高质量的供需对接平台。不断拓宽岗位渠道,加大事业单位、三支一扶招聘力度,做好公务员、选调生招录,加强与企业的合作,通过政策扶持企业发展,给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南省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318号)明确了就业帮扶工作目标,确定帮扶对象,规范工作台账,健全工作机制,提出帮扶要求。

二、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培养社会及企业需要人才,促进就业创业的建议

(一)加强校企合作,培养社会及企业需要人才。年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不断壮大技能人才规模,到十四五末,全省技能人才总量占就业人员的40%左右;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5%左右,较好满足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

一是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完善职业技能终身培训体系,建立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制度,促进技能人才知识更新与技术创新、工艺改造、产业优化升级要求相适应。行业部门(组织)要做好技能人才供需预测和培养规划工作。鼓励各类企业制定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创新校企双制、校中厂、厂中校等方式,依托企业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将国有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着力推行学徒制,推动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耦合。持续实施部省共建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优化项目建设,夯实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础,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技能人才培养。

二是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围绕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高技能人才需求,大力培育遴选中原技能领军人才。支持制造业企业围绕转型升级和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大力夯实制造业技能根基,高质量培育战略性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推动河南制造向全球产业链中高端跃升。围绕数字社会、数字经济需求,构建培训评价体系,实施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普及数字技能;加强数字技能专业人才建设,构建数字技能公共实训体系,探索建设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试验区,打造河南码农人力资源品牌。围绕一老一小一青壮社会需求,加强康养照护全产业链人才培养,打造河南护工人力资源品牌,建设康养人才高地。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和高素质农民、乡村工匠、传统技艺传承人培育计划,创新种养殖业职业技能评价体系,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技能增收致富渠道。

三是发挥职业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基础性作用。鼓励各地利用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建设职教园区(产教园区)。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允许职业学校开展有偿性社会培训、技术服务或创办企业,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办学经费自主安排使用;公办职业学校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用于支付本校教师和其他培训教师的劳动报酬。优化编制资源配置,落实职业学校用人自主权。在职业学校内部分配中,向一体化”“双师型教师倾斜。建立健全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调整收费标准,建立定期调标机制,全日制高级工班以上参照高等职业学校确定学费标准,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研究制定支持国有企业举办职业学校发展政策。推进技工教育与职业教育融通发展,建立全省统一的职业教育招生平台,共同推进职教高考改革。理顺技工院校管理体制,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加强班子建设,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省直和市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所属行业特色不鲜明的公办技工院校归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技师学院按照高等职业学校进行规范管理。切实保障各类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技工院校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规定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职称评审、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军入伍等有关政策。

(二)大力开展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今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通知》,对加大农民工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各项工作进行了强调。

一是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岗位。强化稳岗扶持政策,全面实施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落实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健全稳岗服务机制,开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提升县域就业承载力。

二是促进农民工外出就业。持续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春暖农民工”“民营企业服务月”“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农村劳动力免费提供即时快招服务。完善省际劳务协作机制,深化“1+6省际劳务协作联盟,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交流合作。培育人力资源品牌,建立人力资源品牌建设导师库,举办人力资源品牌推介活动。

三是支持各类人才返乡创业。实施豫商豫才返乡创业工程,推进税费减免、场地安排、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打包办”“提速办,鼓励支持县域乡村建设返乡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等载体平台,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培育、孵化、加速等创业扶持。

四是强化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保障。完善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加强岗位信息智能匹配、精准推送。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

五是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畅通欠薪维权渠道,用足用好行政、司法、信用等惩戒手段,严厉打击欠薪行为,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集中整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和谐同行企业行活动,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

六是实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行动。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失业监测,实施优先就业帮扶,强化对我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大型安置区的倾斜支持,统筹用好现有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不得在现有规定外另行设置不必要的限制条件,允许从事非全日制岗位人员同时从事其他灵活就业。

三、关于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最大限度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的建议

近年来,省人社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就业优先战略和六稳”“六保决策部署,不断健全创业工作机制,完善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扶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发展,注重发挥创业促就业倍增效应,形成具有鲜明河南特色的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创业辅导等四位一体的创业服务体系。

一是以创业培训为抓手,提升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为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创业条件的人员(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高校其他在校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创业技能、树立创业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掌握和了解企业创办及管理的基本知识。通过完善创业培训政策措施,创新创业培训模式,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创业培训管理,提高创业培训实效。

二是以创业担保贷款为龙头,拓展创业融资渠道,健全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体系。在全省设立创业担保贷款贷款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依托街道、乡镇和社区人社服务平台,形成了覆盖全省的创业担保贷款服务网络,提供咨询、受理、调查、担保、贷后管理等全程免费公共服务。符合条件人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支持,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符合中央、省财政贴息条件的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根据合伙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小微企业最高额度为300万元。

三是开展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评定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201777号)要求,符合条件的项目在网上申报,由各市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和实地核查,再由省厅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网评和面评,通过大数据比对、网上公示确保项目评审的真实、有效。

四是以创业孵化园区为载体,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场地支持不断推进创业孵化园区标准化建设,规范园区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创业孵化功能,切实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全要素、一站式支持服务。

五是为重点人群创业提供创业补贴。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本人可以申请开业补贴;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入驻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

四、关于加大信贷政策扶持力度,不断降低创业创新贷款门槛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普惠金融一系列决策部署,围绕大学生、农民工等重点组织金融机构,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切实提升重点群体,就业创业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强化政策引领。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河南省银保监局、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制定出台《关于河南银行业保险业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建立专业化服务机制、提供新市民创业便利、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等方面提出22项支持举措,调动发挥银行业保险业的资源和优势,进一步增加和优化普惠金融供给,推动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等新市民更好接入城市金融体系,积极为其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健康、医疗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支持稳岗就业。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省相关部门制定出台金融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营经济、交通运输业、企业纾困等十余个专项支持政策,提出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增加有效融资供给、持续降低融资成本等百余条政策举措,推动各地、金融机构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纾困帮扶力度。

三是加强政银企对接。依托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常态化开展线上常态化银企对接,提请省政府印发专项方案,并制定操作方案与深化举措,每周一固定时间进行金融产品直播和银企线上对接。2022年以来累计举办43次线上银企对接,其中围绕新市民金融服务、金融服务个体工商户、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等专题共开展8次线上银企对接,全省金融产品宣讲直播观看累计量超985万次人次。

五、关于完善制度措施,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建议

近年来,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蓬勃兴起,聚集了众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是我们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做好其权益保障工作,我们积极作为,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

制定完善政策。2021年,国家人社部、发改委等八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下发后,我迅速行动,联合省发改委、交通厅等八部门制定出台了我省《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豫人社规〔20218号),厘清了新就业形态用工关系,明确了平台企业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责任,要求企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协议,规范用工,加强对合作企业的管理,积极履行用工责任。《实施办法》还对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职业伤害等权益进行了规定,并对我省提升效能、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和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等提出了要求。

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2021年,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3号),放开在就业地参保省域户籍限制,凡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无论是我省户籍还是外省户籍,均可按照自愿原则,以个人身份参加(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理参保更加人性化。参保办理线下就近、线上自助。线下就近办理:灵活就业人员仅凭有效身份证件就可在全省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或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就近办理参保登记和基数申报;线上自助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可直接登录或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个人办事通道,或通过河南社保”APP豫事办”APP、支付宝中的豫事办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自主选择申报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更加便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可通过河南税务APP、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微信等线上渠道直接自助办理,也可以就近选择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大厅、银行网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更加顺畅。灵活就业人员在河南省范围内流动就业时,不再办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跨省流动就业以及需跨制度转移接续(衔接)养老保险关系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障更加明确。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待遇领取地在我省的可以按照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并按规定参与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按规定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完善适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工伤保险政策。20222月制定《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21101号文件扎实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对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明确了政策。

今年初,省人社厅出台了《关于印发202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十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中专门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问题进行了专项部署,明确提出探索完善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维护的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各项权益,保持企业和劳动者队伍稳定,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加大调查研究力度,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出台符合我省实际的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提升就业创业的质量。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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