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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提案”,由我厅会同省教育厅办理,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结合我厅职能,经与省教育厅协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就业是民生之本,一头连着万家灯火,一头系着经济大局。2022年,我省人社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稳就业保就业作为重要政治责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完善稳就业政策体系,扎实开展稳就业保就业“百日攻坚”和“打赢稳就业收官战”专项行动,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7.18万人,超额完成110万人的年度目标任务。
今年以来,我省就业形势逐步恢复,保持总体稳定。1-5月份,全省城镇新增就业56.58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目标110万人的51.44%,同比增长2.87个百分点;城镇调查失业率逐月回落,处于目标控制范围以内。与此同时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风险挑战表现为:“一增加、一不足、一凸显、两累积”:“一增加”。即需要就业的劳动力规模增加。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87万人,居全国第一;中职中专技校毕业生40万人;“两后生”和退役军人35万人;农村待转移劳动力约为40万人;下岗失业等困难群体40万人左右。扣除不同群体之间重复计算,全省岗位需求在230万人左右。“一不足”。即就业岗位供给不足。今年我省经济增长预期为6%,可带动就业岗位增加90万个;加上当年腾退岗位和自然减员50万个,全年岗位供给140万个左右。供需相比,缺口近90万。“一凸显”。即就业结构性矛盾凸显。劳动密集型企业普工短缺成为常态,高级技工、高技能人才求人倍率预计在1.5、2以上,企业“有活没人干”和劳动者“有人没活干”的现象愈发普遍。
随着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落细,我省有条件、有基础实现全年就业预期目标。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稳岗位、拓空间、保重点、促匹配,全力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一、着力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一是出台我省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清单化、台账式精准落实就业政策,把稳就业纳入政府督查范围,按月通报调度各地进度。加大就业容量大的行业企业扩岗支持力度,加速释放政策红利。二是推广“直补快办”模式,及时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确保6月底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超过60%。三是深入开展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创建,着力提升基层就业服务质量,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迈出实质性步伐。
二、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一是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到企业收集岗位、推送政策,依托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等10项具体行动,做到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见习培训、权益维护同向发力,确保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数量高于去年。二是建立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的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等精准帮扶机制,做好退役军人、去产能职工等就业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三是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提高就地就近就业质量,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不低于去年。
三、着力发挥就业服务作用。一是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10+N”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促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更好对接,保障企业用工需求。二是加强零工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年内每县至少有一个规范化零工市场,保障新就业形态人员劳动权益。三是建设全省统一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就业信息平台,全流程进系统、全业务实名制、全服务用数据,实现精准化就业管理和便捷化就业服务。
四、着力提升就业质量。一是提高“人人持证、技能河南”质效,确保全省全年新增持证劳动力200万人以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更好实现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二是降低创业担保贷款门槛,确保全年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0亿元。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力争年内向小微企业提供稳岗扩岗专项贷款200亿元以上,帮助解决融资难题。
五、着力防范就业领域风险。一是强化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密切跟踪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群体就业状况,对规模性失业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底线。二是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坚决制止、严肃查处各类就业歧视和限制性招聘规定。三是加大欠薪治理力度,实施失信联合惩治,妥善处理劳动关系领域矛盾纠纷,全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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