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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加省直工伤,发生工伤后因个人原因想转回外省老家住院治疗,是否可以报销?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23-01-04 17:07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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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4号)第四十条规定:“没有终结工伤保险关系、长期居住在参保地以外且有医疗依赖的工伤职工,需按照参保地相关规定,在居住地选择1-2家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进行治疗,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或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全国统一入口服务提出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经办机构应对工伤职工提出的异地居住就医申请及时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