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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建议 
标  题:  关于省人大十三届六次会议第214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28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9日
发文字号:  豫人社建提 〔2022〕47号
关于省人大十三届六次会议第214号建议的答复

您在省人大十三届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增加工作人员相关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厅业务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益属性,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事业单位改革发展,不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一是推行事业单位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2006年,国家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改革,明确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取消年终一次性奖金项目,并将原年终一次性奖金的额度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按本人现聘用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按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学历情况执行相应的薪级工资标准,并可定期增资。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绩效工资的分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有相应的的调整机制,如: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对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正常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等。

二是建立推行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在岗位等级晋升制度基础上建立新的职员等级晋升通道,变以往领导岗位与职员等级间的一对一关系为一对多关系,通过创新基层人事管理制度,在进一步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也为基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发展拓展了晋升空间,推动基层事业单位改革发展。我省已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从202211日起,全面启动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

三是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疗保险。 根据国家和我省现行政策,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列入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原享受公费医疗补助的事业单位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原享受公费医疗补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一样均纳入到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

下一步,关于建议中提出适当增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广泛收集和征求意见建议,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按照权责关系,不断研究完善有关政策,不断提升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积极性。

2022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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