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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建议 
标  题: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667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15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7日
发文字号:  豫人社建提 〔2022〕27号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667号建议的答复

您们好!收到《关于构建区域性劳动力新生态、保障劳动力供给的意见建议》后,我们非常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研究分析。对于您们提出的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省在构建区域性劳动力新生态、保障劳动力供给所做的工作

(一)加快《河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法。人力资源服务业是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门行业。近几年,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我省人力资源市场主体逐步壮大。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设立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639家,从业人员38723人,全行业营业总收入612.8亿元,人力资源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稳步提升。但同时也存在着人力资源市场法规体系不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区域发展不平衡、服务机构规模小、同质化竞争严重等问题。为进一步促进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我们积极推动《河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法工作,在去年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条例草案,先后两次书面征求地市和部分省直部门的意见,通过厅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多次进行修改完善。条例将在市场培育、市场规范、政策监管等方面作出明确,条例已被省人大列为2022年审议项目,力争今年出台。

(二)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建立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下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机制,及时将工信、商务、发改等部门确定的“白名单”及重点企业纳入保障清单,设立人社服务专员,“一企一策”“一厂一案”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开展用工余缺调剂,根据需要实施“点对点”输送,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订单式”招聘用工服务,以用工稳帮市场主体稳。印发《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服务“万人助万企”活动若干举措》(豫人社办〔202154号),提升就业服务能力,助企纾困解难开展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搭建企业和劳动者高效对接平台。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建设专项行动,打造30个省级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基地,建设一批人力资源产业服务园、专业性人才市场,最大限度发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以多样化服务满足多元化需求。

(三)持续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09年以来,我省连续三次与人社部签署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共建协议,是全国唯一多次开展部省共建的省份。成立了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共有21个部门参与,形成了“政府主导、人社牵头、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技工院校主阵地作用,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省政府认定31所技师学院,全省96所技工院校连续12年招生突破10万人。积极打造“百校千企”这一校企合作品牌,目前全省技工院校与省内外1500多家企业开展了合作,学校每年向企业输送毕业生8万多人、实习生5万人次左右。实施2019-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三年共完成补贴性培训788.1万人次(含以工代训),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12.07万人次。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技能河南”建设位列“十大河南”之首、列入2022年全省重点民生实事,纳入省政府目标考核,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培训目标,计划到2025年,完成1500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1050万人(含新增高技能人才380万人)取得相应证书,到2035年,全民能力素质明显提升,基本实现人人持证、技能河南。

(四)不断提升在外人员返乡创业服务质量。结合我省人口多、外出务工人员多的实际,引导农民工较多的省辖市人口超过百万的县逐步建立农民工服务中心(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中心),人口超过3万人的乡镇设立农民工服务平台,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省市设立农民工服务站,夯实基层农民工服务基础。对省外返乡全面纳入实名制动态就业服务系统管理,有针对开展就业服务充分发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共享岗位信息,更多利用线上招聘手段,帮助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建立“返乡下乡人才库”,搭建信息共享交流平台,凝聚乡村振兴合力。探索建立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对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为乡村振兴提供专业化人才保障。

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近年来,各级人社部门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用工指导,营造“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的良好氛围,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力企业发展。2020年至今,全省共培育劳动关系和谐企业309户,服务新注册企业406户,服务重点企业182户,以点带面,帮助企业提升用工管理水平,构建和谐劳资关系。2021年12月,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 豫人社规〔2021〕8号),对我省平台企业用工进行了规范,对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提出了具体要求。《实施办法》规定,要提升效能,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创新就业服务、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提供便利服务,营造和谐用工良好氛围,确保各项劳动保障权益落到实处。

二、下步工作考虑

针对您们提出的对策建议,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用工、职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指导全省人社系统深入实施“万人助万企”活动,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工程,指导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深入一线了解企业用工状况及需求,帮助解决员工招募、点对点输送等实际问题。  

二是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按照《2022年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围绕《方案》提出的十大专项培训,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中,包括实施乡村振兴技能人才专项。对人口较多的大镇大村,积极引导农民接受工业化洗礼,接受技术技能培训,通过职业技能培训,走进工厂等小农经济以外的岗位就业,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实现可持续增收致富,实现共同富裕。

三是研究出台返乡创业对接乡村振兴战略专项政策结合我省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当前返乡下乡创业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尤其是在乡村创业资金扶持上,突出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重大工程、主导产业,积极引导扶持资金向重点任务和实施区域倾斜,集中投入,增加效益,充分激发创业潜力与活力。结合“豫见·省外”系列活动,对接乡村振兴战略,开展返乡创业成果展示评估推广,完善保障条件,优化服务体系,强化资金支持,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提质增效,2022年实现全省新增返乡创业15万人

四是持续推动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继续督促各地落实好《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加强对企业的用工指导,维护好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助力社会经济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劳动力新生态、保障劳动力供给工作的关心支持。今后,我们将加大调研力度,充分借鉴兄弟省份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我省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服务水平。也希望您继续给予关注和指导,为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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