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模式无障碍阅读
首页> 交流互动 > 决策公开 > 意见反馈
关于对《河南省司法鉴定人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22-06-14 16:03      浏览 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2022418日至518日,我厅在厅门户网站对《河南省司法鉴定人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我们共收到意见建议33条,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1.采纳了“为解决复杂问题、关键核心技术的研究报告、对策报告作为评价要素的建议。

2.采纳了“删除了行业协会工作经历作为评审条件”的建议。

3.采纳了“将评审要求中评审条件副高须具备4条调整为3条”的建议。

4.采纳了“副高中将发明专利作为评价要素”的建议。

5.采纳了提高副高、正高年均司法鉴定工作案例数量的建议。

二、意见建议不予采纳情况

1.评审条件区分省级评审条件和市级评审条件的建议不予采纳。

2.修改申报年限的建议不予采纳。原因是文中的申报年限和国家申报要求一致。

3.关于将文中“正式出版有统一书号(ISBN)的本专业学术论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或相关专业学术论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单独拆分为1条的建议不采纳。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