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8日至5月18日,我厅在厅门户网站对《河南省司法鉴定人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我们共收到意见建议33条,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1.采纳了“为解决复杂问题、关键核心技术的研究报告、对策报告作为评价要素”的建议。 2.采纳了“删除了行业协会工作经历作为评审条件”的建议。 3.采纳了“将评审要求中评审条件副高须具备4条调整为3条”的建议。 4.采纳了“副高中将发明专利作为评价要素”的建议。 5.采纳了提高副高、正高年均司法鉴定工作案例数量的建议。 二、意见建议不予采纳情况 1.评审条件区分省级评审条件和市级评审条件的建议不予采纳。 2.修改申报年限的建议不予采纳。原因是文中的申报年限和国家申报要求一致。 3.关于将文中“正式出版有统一书号(ISBN)的本专业学术论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或相关专业学术论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单独拆分为1条的建议不采纳。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