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2日至3月22日,我厅在厅门户网站对《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河南省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我们共收到意见建议860余条,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1.适用专业增加临床营养、老年医学专业。 2.工作业绩增加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省(部)级科研课题选项,删除专家共识选项。 3.减少专题报告提交数量,由每年5份减少为每年2份。 4.促进中医发展,放宽中西医结合申报条件,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西医学习中医”考核后,可申报中西医结合专业职称。 5.对于口腔、精神病等因诊疗时间限制达不到门诊工作量单元数量要求的专业,可换算为累计接诊人次数量要求,换算方法为:累计接诊人次数量要求=规定单元数量*15人。 6.取消中医类别手术专业和非手术专业的划分,由各医院自行确定手术专业和非手术专业。 7.取消护理类工作量中对于专科护理操作、仪器使用、主持护理查房/病例讨论、参与质量持续改进、指导下级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授课次数的要求。 8.药学类申报材料中增加对药历的要求。 9.取消药学类工作量中对用药监测、精准用药检测数量、精准用药方案制定数量、药品供应管理、药物临床试验(包括BE)、药物临床试验管理、临床试验药品管理等要求。 10.取消基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中对于乡镇社区副高级职称工作量的具体要求,只要求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 降低基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中工作量标准,在原基础上减少20%;取消对三四级手术比例的要求;将消化内镜诊疗人次要求减少40%,呼吸内镜诊疗人次要求减少50%。 11.申报基层副高级职称的工作业绩要求由2条降低为1条,只需提交临床病案、专题报告等代表作即可,取消对课题、专利、论文等业绩要求。 12.增加了中专学历申报护理类基层副高级职称的条件。设定5年过渡期,自2027年起,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学历申报基层副主任护师相应条件不再执行。 13.申报人开展健康科普活动的情况,2022年度申报评审中暂不做要求。 二、意见建议不采纳情况 1.对于减少博士研究生申报副高级职称年限的建议未采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对于增加中西医结合骨伤、中医疼痛、感控等专业的建议未采纳,国家考试专业目录中未开考上述相应专业。 3.对于护理类人员取消责任护士和质控护士记录数量要求的建议未采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适用范围增加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建议未采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对于降低全省申报评审条件中工作量的建议未采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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