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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社局“三四”就业援助工作法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
 
    来源:安阳市人社局       时间:2021-12-29 15:52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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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提供四项服务,聚焦就业援助流程贯通。一是政策咨询便捷查。利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12333”“12345”电话咨询热线、河南政务服务网、市、县(市、区)人社局官网,为就业困难人员便捷提供就业帮扶政策咨询查询服务。二是技能培训享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政策。2021年累计培训7206人,发放补贴364.01万元。三是职介服务能优先。就业困难人员可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优先免费享受职业能力测评、职业生涯规划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优先获得岗位推荐、专场招聘等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四是职业介绍有激励。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对推荐成功就业的,给予其3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充分调动社会机构主动性。

  二、拓展四种渠道,促进就业援助过程提速。一是支持企业多吸纳。对企业吸纳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给予企业社保补贴,2021年为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发放补贴27.26万元。二是灵活就业补社保。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给予最长3年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缴费标准的2/3;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年龄。2021年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4227.60万元,惠及灵活就业人员28622人次。三是自主创业资金扶。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优先享受免费创业培训、项目对接、创业指导、后续扶持等服务;首次创办企业的,还可申请开业补贴5000元;在该市创业孵化园区(基地)创办实体所产生的物业、水电、房租等费用,给予为期3年的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的运营补贴。四是公益岗位强兜底。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常态化公益性岗位信息发布和安置对象排序机制,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家庭等因素,推荐其参加公益性岗位招聘,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安置期满退出公益性岗位3个月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符合条件的可二次安置。截至11月底,全市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4872人,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2104人、乡村公益性岗位2768人。

  三、紧抓四步工作,压实就业援助基层责任。一是建立台账动态管。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机构组织社区(村)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就业困难人员,每月有针对性地开展入户调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包保责任一对一。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与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帮扶协议,指定专人开展“一对一”帮扶。对零就业家庭人员,30日内帮扶就业,确保动态清零。三是分类帮扶求精准。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社区(村)指定工作人员,根据辖区内每位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求和特点,制定个性化就业援助方案,进行精准帮扶。四是跟踪随访重点帮。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组织社区(村)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帮扶成功的就业困难人员,强化就业、收入、家庭成员变动等情况跟踪了解,对再次失业的进行重点帮扶。(安阳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