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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九批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11-04 17:28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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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切实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培育更具活力的市场主体,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2017〕77号),现就做好第九批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项目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和应提供的申报材料,按照豫人社〔2017〕77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小微企业判定标准按照国家市场监管部门2018年发布的《小微企业判定标准》执行。拟申报企业应认真对照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做好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确保申报信息准确无误。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项目企业申报。申报工作统一在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里进行,省厅不收取纸质材料。拟申报企业,请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点击“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点击“下载中心”,下载“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操作手册”;点击“政策查询”,下载《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人社〔2017〕77号)及《小微企业判定标准》。企业可按照操作手册及政策要求,在申报系统里填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12时,截止期满系统将关闭。

     (二)人社部门审核。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请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项目,在线提交省厅。具体审核操作办法登陆内网(“河南就业创业信息系统”),点击首页右上角“?”图标,进入“文档目录”,从“系统操作说明”中下载“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审核系统操作手册”。申报项目的实地核查表(附件1)、项目汇总表(附件2)及公示截图一并通过系统上报省厅。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地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强化责任担当,把组织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和落实项目扶持政策作为应对洪、疫双灾叠加影响,帮扶企业复工复产的有力抓手,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好做细做实。

    (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地人社部门要按照政策规定,严格把关,认真履行审核职责。要督促所属县(市、区)认真填报并上传实地核查表,在实地核查环节要对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全面性进行审核,对申报项目的规模、成立年限、人员资质等做到有效甄别,真正把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创业项目筛选出来。对套取、冒领、挤占创业扶持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除收回补助资金外,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强化绩效。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各地要对申报1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服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保障项目实现预期目标。

  

    联系人:程 锦  吴军辉

    联系电话:0371—69690083

    管理系统技术支持人员:史伟伟

联系电话:0371—61876602

 

附件:1.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实地核查表

2.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汇总表

 

                                  2021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就业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