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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确保行政机关公平公正执法,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57号)和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法政办〔2020〕15号)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1年本)》,已经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 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法规处)
附件: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1年本)
政策解读:http://hrss.henan.gov.cn/2021/11-01/2339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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