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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提案 
标  题: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412号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24日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4日
发文字号:  豫人社建提 〔2021〕24号
失效时间: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412号提案的答复

您好!

您们提出的《关于恢复全省文学艺术专业奖项的提案》已收悉,感谢对我省文学艺术评奖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正如提案指出的,文艺评奖、奖励机制对文学艺术的创作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您们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很有指导意义,经认真学习研究,根据我厅部门职责,结合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的意见,现就提案建议答复如下。

 一、国家关于文学艺术评奖工作精神

为适应转变政府职能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改变文艺新闻出版评奖过多过滥的状况,更好地发挥文艺新闻出版评奖在引导和推动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方面的重要作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分别于2005年、2015年,出台《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和《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文艺新闻出版评奖,尤其是文艺评奖进行规范并开始集中整顿。中央宣传部、文化部等国家部委迅速制定相应政策,印发工作方案,多次对文艺新闻出版评奖进行清理整改,大幅压缩了文艺等评奖的奖项和数量,健全完善了评奖标准和审批程序,持续加强对社会组织、学校、研究机构以及企业等举办文艺评奖的监管。

二、我省文学艺术评奖基本情况

1996年,我省设立过河南文学杜甫奖、黄河戏剧奖、河南书法“龙门奖”、河南舞蹈“洛神奖”、河南民间文艺“金鼎奖”等文艺奖项。后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整顿精神,在国家部委的历次清理整改中,我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对全省文艺新闻出版评奖进行了清理规范,相关文艺奖项被取消。同时,促进全省文艺事业发展,我们对文艺评奖开展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参照外省做法,于2016年提请省委、省政府同意,报经党中央、国务院审批,设立了省级表彰项目“河南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

目前,我省文艺类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有3项,分别是“河南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和“河南省文华奖”。其中,河南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为省级表彰项目,由省委省政府主办、省委宣传部承办,每3年表彰一次,表彰名额为作品80项、个人10名。该评奖涵盖文学、戏剧、曲艺、广播剧、电影、电视剧、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杂技、文艺评论、网络文艺、民间文学等众多门类,是对所有艺术门类进行的评比表彰奖励。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为省级工作部门表彰项目,由省委宣传部主办。该评奖对应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评选年份开展,主要涉及戏剧、图书、电影、电视剧、歌曲、广播剧等六个艺术门类。河南省文华奖,为省级工作部门表彰项目,由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文华奖评面向省内各种所有制艺术表演团体,通过河南省戏剧大赛、河南省青年戏剧演员大赛、河南省声乐器乐大赛、河南省舞蹈大赛、河南省杂技大赛、河南省剧本评选等专业赛事评出。这三大文艺奖项,均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正常开展。

三、关于恢复全省文学艺术各专业奖项的建议

鉴于我省1996年设立过各文艺评奖,在国家历次清理整改中保留了河南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和河南省文华奖三大文艺类奖项,且涵盖了所有艺术门类,依据国家有关精神和规定,设立文艺评奖项目需报经党中央、国务院审批,同时结合全省评奖实际,经研究,目前暂不具备设立文学艺术各专业奖项的条件。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第七届河南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等评选表彰工作,同时在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精神和规定的前提下,依据有关单位申报情况,积极推进文艺奖项调整变更,以满足评奖需求。

感谢您对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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