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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其他 
标  题: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河南省委老干部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17日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1日
发文字号:  豫人社函 〔2021〕249号
失效时间: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河南省委老干部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省辖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源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老干部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省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中央驻豫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用心用情、真抓实干扎实推进新时代老干部工作,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和广大老干部工作者奋发进取、创先争优,推动全省老干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两个确保”、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贡献力量,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评选表彰一批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评选范围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老干部工作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集体和个人,包括从事老干部工作的兼职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

评选表彰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40个、全省先进老干部工作者120名。

二、评选条件

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应当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重点面向基层一线和长期从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同志。副厅级(含)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县处级集体和个人严格控制在评选总数的20%以内。

(一)“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敢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勇于攻坚克难,狠抓工作落实。突出政治引领,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导老同志发挥好优势和作用。用心用情、精准服务,提升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质量和水平。大力推进信息化精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新时代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领导班子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的建设和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团结协作、积极向上,奋斗奉献、干事创业,风清气正、正气充盈,未发生违纪违法事件,得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老同志的称赞。               

(二)“全省先进老干部工作者”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自觉弘扬“安专迷”精神,真心热爱老干部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爱致恭地尊重老同志、全心全意地服务老同志,精通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和业务,善于处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任劳任怨,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得到老同志和本单位干部群众的信任和赞扬。

三、推荐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提出拟推荐对象。推荐单位按照分配名额和要求组织推荐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适当方式,充分听取党员干部和老同志意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遴选,经政治审核后提出拟推荐对象,于10月25日前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初审材料。拟推荐对象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初审材料包括: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内容为推荐过程、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审核、集体研究、公示等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拟推荐对象排序表,审批表(主要先进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表述,要求文字通顺、事迹突出,用典型事例说话,字数2500 字左右)。

(二)初审。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将初审结果反馈给推荐单位。

(三)确定正式推荐对象。推荐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在深入考察并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及市级公安部门等意见基础上,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在市级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简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于1115日前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复审材料。复审材料包括正式推荐对象考察公示情况报告、征求意见情况、公示报样等。

(四)复审。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单位报送的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复审,进一步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召开评审会,提出拟表彰对象,并在全省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所有推荐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均刻录成光盘附送。推荐材料报送至省委老干部局。所需表格可到河南老干部工作网(http://www.hnlgb.gov.cn/)下载。

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评选条件,彰显时代特色,树立鲜明导向,严肃评选纪律。要坚持政治标准,对有违纪违法情况的一律不得推荐。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表彰形式和奖励办法

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作出《关于表彰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分别授予“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先进老干部工作者”称号,并分别颁发奖牌、证书。

五、组织领导

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成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委老干部局,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具体工作。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推荐、评选和宣传等工作。要以推荐评选为契机,大力宣传老干部工作先进典型事迹,激励引导广大老干部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奋斗奉献、干事创业,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更加优异的成绩。要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增进敬重老同志的政治情感,增强服务老同志的政治自觉,提高引导老同志的政治能力。要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工作队伍,不断提升政治素质、政策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不断推进全省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党委放心让老同志满意

省辖市联系人:赤  伟(0371-65902265)

省直单位联系人:朱富强(0371-65902532)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05号,邮政编码:450003

 

附件:1.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2.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3.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排序表

4.全省先进老干部工作者拟推荐对象排序表

5.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6.全省先进老干部工作者审批表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河南省委老干部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91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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