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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其他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10日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13日
发文字号:  豫人社函 〔2021〕204号
失效时间: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局,省应急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激励应急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形成崇尚先进、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部决定,开展首届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部《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98号)要求,现就我省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对象,包括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和内设机构,为执行专项任务临时成立的工作集体,参加重大应急抢险救援救灾任务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集体和个人。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南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及其所属单位和内设机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管理指挥的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集体和个人,另由相关部门组织参加评选推荐。

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如有新的突出贡献,可以参加评选。省应急管理系统组建以来,在完成重大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因公殉职人员,可以推荐。

(二)推荐名额。国家分配我省推荐名额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3名。各地应急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辖区(单位)的推荐工作;省应急厅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负责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推荐工作;省应急厅人事处负责厅机关内设机构、厅属单位的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按照推荐评选条件择优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1名先进工作者。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及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推荐评选条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锐意改革创新、勇于探索实践,在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科学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抵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妥善应对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科学组织施救,积极有效开展应急救援、火灾扑救、防汛抗洪抢险行动,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作出突出贡献,圆满完成重大活动安全保障保卫任务。

3.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执法监督管理,秉公执法,促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成效显著,近5年来所负责监管监察区域行业领域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火灾事故。

4.有力组织防灾减灾救灾,竭诚服务人民群众,有效组织指导灾情统计核查、损失评估、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成效显著。

5.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有力,敢于斗争,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纪律严明、风清气正,受到系统内外广泛赞誉,近5年来本单位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6.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二)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勤勉尽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精通业务,甘于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多年来一贯表现优秀。

2.勇于攻坚克难,面对突发事件挺身而出,执行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火灾扑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汛抗洪抢险、重大活动安全保障保卫等任务,不畏艰险、冲锋在前、勇于担当,千方百计完成任务,取得突出成绩。

3.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坚持原则,严格落实监管监察职责,敢于较真碰硬,扎根基层,任劳任怨,取得显著成绩,近5年来所负责监管监察区域行业领域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火灾事故。

4.克己奉公,敢于斗争,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誉,近5年来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5.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三、推荐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实行初审、复审两次审核,落实所在单位公示和省级公示。

(一)组织推荐。按照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市级及以下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推荐的,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报送;省应急厅内设机构、厅属单位组织推荐的,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报送;临时成立的工作集体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由省应急厅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审核报送。

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8月23日前将初审材料,连同电子版一并报省评选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材料包括:初审推荐工作报告,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事迹材料,简要事迹材料。初审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拟推荐对象及其简要事迹、本单位公示情况等,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事迹材料要求内容准确、事迹生动详实,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简要事迹材料要求内容凝练、重点事迹突出,字数控制在150字以内。

(二)进行初审。省评选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推荐单位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严格审核,提出建议名单,经省评选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推荐对象于2021年8月30日前上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复审、公示。省评选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的反馈意见组织复审,开展深入考察,并统一征求省级公安部门意见。其中,推荐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集体或个人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为执行专项任务临时成立的工作集体,参加重大应急抢险救援救灾任务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集体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征求意见。评选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推荐对象在全省范围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所推荐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主要事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推荐单位于2021年9月20日前,将复审推荐材料报送省评选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应急管理部门的推荐对象,由推荐对象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报送;省应急厅内设机构、厅属单位组织推荐的,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报送;临时成立的工作集体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由省应急厅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审核报送。复审推荐材料包括:《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企业、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征求意见表》,正式推荐对象个人电子版照片(蓝底彩色证件照、工作照各1张),相关证明材料(粘贴到推荐审批表),3~5分钟事迹短片。

所有推荐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用A4纸打印(推荐审批表双面打印,照片彩色打印或粘贴),一式5份(征求意见表1份)。电子版材料可报送光盘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表格电子版可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www.mem.gov.cn)下载,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格式。

(四)研究上报。省评选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征求意见、复审、公示情况,提请省评选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复审材料,连同电子版一并报应急管理部政治部。

四、表彰奖励方式

此次表彰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名义印发表彰决定,对表彰集体授予“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表彰个人授予“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和一次性奖金,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应急厅成立河南省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简称“省评选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全面负责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人事处,负责评选、推荐等具体工作。评选工作政策性强、程序严格、要求时间紧,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开展工作,及时上报材料,逾期不再接收。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局要成立评选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并于8月15日前报送一名联络员,负责对接具体事项。

(二)严格评选标准。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坚持功绩导向,推荐对象应当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注重推荐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执行重大自然灾害、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救援、防汛抗洪抢险、重大安全保障保卫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任务中成绩显著、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强、系统内外影响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激励创先争优。要加强宣传报道,深入挖掘先进典型的价值追求和人格力量,讲好新时代应急管理人故事,生动展示应急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时代风采。要结合评选表彰,在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同步开展“向党和人民汇报”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引导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把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的过程,打造成学习先进、弘扬榜样精神的过程,展现队伍良好形象的过程,培育应急管理特色文化的过程,表彰一个,鼓舞一批,激励一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峥(省应急厅)

吴海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电  话:0371-65919883  18736086559,0371-69690217

邮  箱:hnaqpxkh@163.com

附件:1.河南省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2.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3.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

4.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

5.企业、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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