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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5月1日起,河南省直全面发行应用第三代社保卡
 
    来源:河南政府网       时间:2021-04-09 10:42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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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7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河南省直全面发行应用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按照工作部署,省直第三代社保卡的发行应用工作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第三代社保卡增加“非接触”读卡功能

  社会保障卡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具体制作发行的IC卡,具有身份凭证、信息查询、社保缴费、待遇领取、费用结算等功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是广大参保人员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相关业务的有效身份凭证。

  据介绍,第三代社保卡在第二代社保卡“接触式”读卡功能基础上,增加了“非接触”读卡功能,能够为持卡人提供更加丰富的用卡场景和便捷的用卡体验。

  二代三代社保卡可并行使用

  《通告》指出,按照工作安排,2021年5月1日起,第二代社保卡将停止发行,参加省直社会保险及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办理新卡申领或补换卡业务时将领取第三代社保卡。第二代社保卡和第三代社保卡可并行使用,原医疗保险卡停止使用。省直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持第二代或第三代社保卡就医购药。

  省直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未申领过社保卡,应尽快申办;如已办理过社保卡,需尽快启用社保卡的医保功能、激活银行账户,否则将会影响参保人持卡就医结算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

  新卡启用后 原医疗保险卡作废

  领取新卡后如何启用?《通告》明确,已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到本地任一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或社保卡服务窗口,通过修改社保卡社保账户初始密码的方式启用医保功能。社保卡社保账户初始密码为“123456”,需修改为其他6位数字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方可正常使用。

  需要提醒的是,新卡启用后,原医疗保险卡同时作废,原医保个人账户金额自动转入社保卡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同时,持卡人需及时前往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激活社保卡银行账户,以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顺利发放。办理社保卡银行账户激活业务需按照制卡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线上线下两种渠道办理社保卡

  《通告》明确了社保卡办理流程。未办理社保卡或需补办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

  线上办理:参保人可在微信搜索“河南社会保障卡”公众号并进行关注,或在支付宝搜索“河南社会保障卡”生活号并进行关注,或下载“河南人社”APP;在首页服务大厅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按照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即可。

  线下办理:参保人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就近的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新卡申领或补换卡业务。其中,申领新卡时,参保人还需携带符合社保卡制卡标准(白底正面免冠,大小5—100K,像素358╳441)的近期电子相片。

  线上及线下服务渠道均支持自办和代办业务;办理补换卡业务时,需缴纳16元工本费。

  社保卡医保功能启用后,在定点医院、定点药店遇到的结算类问题可前往省直医保经办部门查询、处理。社保卡申领、补换等问题可拨打咨询热线12333省直专线咨询。

  附:省直社保卡服务网点

  1.省人社厅行政服务大厅(地址: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2层西)

  2.省直社保卡服务大厅(地址:经三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远洋大厦5楼)

  3.社保卡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地址:百花路与互助路交叉口西北角交通银行百花路支行一楼大厅)

  (文/银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