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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社会科研系列(2020.8.24)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20-08-27 08:58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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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社会科研系列高层次人才能力与水平评价机制,推动高素质社会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省社会科学研究发展的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业务部门协商一致,我们对《河南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职〔2007〕19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才评价开发处)


河南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中、高级职称
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我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的学术水平和工作业绩,鼓励多出成果、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建设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办〔2017〕5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名称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其中:研究实习员为初级职称,助理研究员为中级职称,副研究员、研究员为高级职称。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科研导向。

第五条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第六条学风端正,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创新精神,坚持科研诚信,遵守学术规范,注重品德能力评价,对品行不端学术造假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第七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近5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近5年内年度考核1次优秀以上。

第八条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助理研究员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且能胜任者,可直接认定;

2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2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4年。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研究员职称

1经考核合格的出站博士后人员,出站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1年;

2博士研究生,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2年;

3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学历者,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5年。

(三)申报研究员职称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满5年。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九条专业理论知识

1申报助理研究员,具有本学科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基本了解本学科领域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综合整理研究资料和撰写论文的能力,有良好的研究工作业绩。

2申报副研究员,熟悉本学科及相关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对本学科某一领域有创见性的研究能力,在基础理论和对策研究方面有所创新,在本学科专业内有一定的影响。

3申报研究员,精通本学科及相关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对本学科某一领域有开拓性的研究能力,在基础理论或对策研究方面有创新性成果,在本学科专业内有较大的影响。

第十条专业应用能力

1申报助理研究员,具有较明确的研究方向,掌握本学科主要研究方法,有一定的本学科某一领域独立进行研究工作、综合整理研究资料和撰写论文的能力,能在高级职称研究人员的指导下完成研究课题和调研工作任务,取得较好成绩。

2申报副研究员,具有主持本学科某些领域研究工作的能力,了解本学科领域的研究方向、内容、重点;能够根据需要设计有较高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主持市及以上党政部门的重大调研活动或交办的重要课题研究,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方面,能为党委和政府提供相应的决策咨询服务。

3申报研究员,具有较强的组织和主持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开创新学科方面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得到同行专家或有关部门认可;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的新探索,主持并能胜任市及以上党政部门的重大调研活动或重要课题研究,解决重要经济社会问题,并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研究成果被市及以上党政部门相关文件采纳,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第十一条学术业绩评审条件

(一)申报助理研究员须具备的学术业绩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撰写本专业学术专著、被县(市)级以上决策部门采纳的调研报告,累计字数5万字以上,符合下列5项条件中的3项。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在省级以上CN期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职业院校2篇以上);

2参与撰写并公开出版理论著作1部,其中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3参与承担并完成省辖市、厅级社会科学研究课题1项以上,其研究成果通过鉴定并结项;

4获得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1项,或市、厅级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1项(均限前3名;职业院校限前5名)

5参与或撰写的决策咨询报告被县(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大、中型企业采纳。

(二)申报副研究员须具备的学术业绩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理论专著、撰写被市、厅级以上决策部门采纳的调研报告,累计字数20万字以上,符合下列5项条件中的3项。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在省级以上CN期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6篇,其中发表在中文核心学术期刊上3篇(职业院校2篇);

2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理论著作1部(10万字以上);或合著2部(每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

3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或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项(均限前3名;职业院校限前5名);

4获得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2项以上,或市(厅)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以上(均限前5名;职业院校限前7名)。

5撰写的决策咨询报告被省直党政部门或省辖市以上党委、政府或大、中型企业采纳并推广应用2项以上,且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三)申报评审研究员须具备的学术业绩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理论专著、撰写被省部级以上决策部门采纳的调研报告,累计字数30万字以上,符合下列5项条件中的3项。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在省级以上CN期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8篇以上,其中发表在中文核心学术期刊3篇以上。

2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本学科有开创性研究的理论专著1部以上(20万字以上)。

3主持参与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限前5名);或主持参与并完成省部级社会科研项目2项(限前3名),其成果通过鉴定并结项。

4获得省级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均限前5名);

5撰写的决策咨询报告被省委、省政府或大型企业采纳或推广应用2项以上,且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第十二条破格申报人员须具备的学术业绩评审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聘任年限达到申报要求的,可破格申报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重大基础研究突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聘任年限可提前1年破格申报副研究员职称评审、提前1-2年申报研究员职称评审。中级职称任职年限不实行破格申报。

(一)破格申报副研究员,除满足规定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4篇以上。

2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本学科有开创性研究的理论专著1部(20万字以上);

3获得国家级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1项(限前5名),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1项(限前3名);

4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其成果通过鉴定并结项。

(二)破格申报研究员,除满足规定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中文核心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6篇以上。

2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本学科有开创性研究的理论专著1部(均在25万字以上);

3获得国家级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1项(限前5名),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2项(限前3名);

4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限前5名),或省部级重要研究项目3项(限前3名),成果通过鉴定并结项。

第十三条直接申报人员学术业绩条件
从我省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调入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自调入之日起1年以上5年以内,可根据其学历、资历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业绩成果情况等,在单位岗位限额内比照同类人员直接破格申报评审副高及以下职务,主要考核近5年来的业绩。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应同时具备。

第十五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能计算为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晋升的任职年限。

第十六条科研成果奖励须附获奖证书,课题(项目)须附立项和结项鉴定证明,论文、著作须提交原件。被领导机关采纳的个人成果,由本人或所在单位提供证明或相关信息。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最高奖,相同业绩不能重复使用。

第十七条本条件中的“本专业”,是指与申报人现所在研究岗位相符,一贯从事研究的专业。对于“本专业”以外的成果,评审时仅作参考。本条件中的“研究成果”,是指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本条件中的“职业院校”是指高职高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不含本科院校。本条件中的“市”“省辖市”,均指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第十八条国内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出版社《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学术期刊。CSSCI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发表论文的CN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等。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3000字以上,报纸上发表的论文在2500字以上。省级党报党刊等同于核心期刊(仅限一篇)。同一成果不能重复计算使用。

第十九条对在国家级知名网络媒体上发表的正能量、理论性文章或论文论著等网络作品,点击率达到30万以上的,可由2名同行专家联名推荐,作品质量由评委会专家综合评议把握,优秀作品视同评审条件中论文著作的要求同等对待。

第二十条本条件相应条目所指“以上”,均包括本基数。

第二十一条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20年8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