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省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失业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方案,拟订完善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基金使用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统筹单位失业保险的管理及对全省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的指导、监督、考核。 联系电话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工作日) | 负责人 | 0371-69690419 | 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 | 08:00-12:00,15:00-18:00(5至9月份) 08:00-12:00,14:30-17:30(10至次年4月份) | 方向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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