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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20-07-29 17:20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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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探索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深化行政指导,我们梳理出人社领域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经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予以公布。

 附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2020728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序号

行政相对人

违法风险点

风险等级

责任单位

防控措施

1

机构或个人

未经许可

设立技工学校

职业能力

建设处

加强对技工学校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

加强核查技工学校资质情况以及有效办学许可证取得情况。

2

机构或个人

未经许可面向

社会开展职业培训

职业能力

建设处

加强对培训机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

加强核查培训机构资质情况以及有效办学许可证取得情况。

3

企业

未经许可不遵守

国家工作时间制度

劳动关系处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前提示用人单位

依法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实施非标准工作时间。

4

企业

未经许可从事

劳务派遣经营

就业促进局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5

企业

未经许可从事

人力资源服务

人力资源

流动管理处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6

企业

违反劳动用工和

社会保险法律法规

劳动保障

监察局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加强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