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工伤保险集中宣传培训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6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工伤保险集中宣传培训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下好全省一盘棋,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社会知晓率,切实维护工伤职工尤其是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权益。
二、突出宣传主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工伤保险走进建设工地”这个活动主题,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充分利用新媒体、互联网等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安全生产法、建筑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知识在全社会特别是建筑领域的普及度。
三、认真总结上报。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对宣传活动的组织安排、宣传形式、宣传效果、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并提出下一步意见建议,有关情况连同集中宣传培训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请于8月10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工伤保险处 余 菁
电话及传真:(0371)69690170 13938533335
邮 箱:gsc69690170@126.com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人事教育处 朱爱杰
电话及传真:(0371)68080778 18737192367
邮 箱:2574412390@qq.com
附件:2020年河南省工伤保险集中宣传培训活动情况统计表.docx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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