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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第十五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及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候选个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20-06-17 17:55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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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41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省第十五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及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候选个人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原则上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推荐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各1人,郑州可推荐各3人,洛阳、新乡、南阳可推荐各2人,优先从中原技能大奖、河南省技术能手中推荐;推荐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1个、候选个人1人。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予推荐。

二、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享受过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原则上从历届全国技术能手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在岗人员中推荐。鼓励各单位优先推荐从事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如: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天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机装备;生活照料服务等,下同)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候选人应秉承工匠精神,技术技能水平在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

3.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同等资格,秉承工匠精神的在岗人员。鼓励各单位优先推荐从事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常规渠道推荐的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技术技能水平应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并将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推荐对象应从基层企业、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单位中择优推荐。候选单位应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技能人才工作决策部署,积极参与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使用评价、激励保障等试点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基础能力建设,技能人才培育成效突出,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中,企业等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工作机制。

(四)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推荐对象应从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员工、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指导专家和教练、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训教师、公共实训基地师资、直接从事技能人才培养的基层工作者中择优推荐。候选人应具有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技术高超、技艺精湛,在带徒传技、技能传承、技术攻关、教学研究、竞赛指导、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突出业绩或表现。

(五)同等条件下,鼓励优先推荐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扶贫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和单位。对推荐参评中华技能大奖的,其从事本职业(工种)年限放宽为8年以上;对推荐参评全国技术能手的,其从事本职业(工种)年限放宽至4年以上。

三、 有关要求

(一)各地市、省直有关部门、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推荐名额和评选条件要求,择优推荐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候选个人。

(二)坚持评选条件,严把质量关。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原则,严格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做好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对象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要把思想政治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对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单位分别排出优先顺序,要对推荐申报的材料信息认真审核,保证材料信息的完整准确。

(三)加强沟通协调,避免重复推荐。各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不得推荐所在地中央企业人员参评全国技术能手。曾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突出贡献个人的,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奖项(表扬)。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重复推荐视为无效。

(四)完善激励机制,加强宣传引导。要以评选表彰工作为契机,推动构建多层次、多渠道表彰奖励体系,形成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全面加强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高技能领军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于7月13日-7月17日前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将推荐函、推荐表、申报表、事迹材料、支撑材料等相关推荐申报材料报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大厅(郑州市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150米路北中原出版传媒集团二楼西),超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电子表格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王远、卢义、支联峰、宋阳见

  联系电话:(0371)69690105/0106、69306138/6162  传 真:(0371)69690106

  电子邮箱:yrszy2012@163.com

  邮政编码:450046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210号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综合楼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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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报材料要求      

2. 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

3.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推荐表

4.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个人推荐表

5. 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填表说明

6. 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

7. 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评选表彰用)

8.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申报表

9.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申报表

    

职业能力建设处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