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属高等院校:
为充分发挥评审条件导向功能,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业务主管部门协商一致,我们制定了《河南省卫生系列破格晋升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称处)
河南省卫生系列破格晋升高级职称
评审条件(试行)
为充分发挥职称评价对人才发展的指挥棒作用,激励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动人才强省战略实施,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制定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以及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能力业绩突出并在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
(二)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取得相应卫生执业资格。
(三)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实践能力考试成绩合格。
(四)聘任以来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学历和聘任年限条件
(一)破格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称:获得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取得卫生中级职称,全职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截止当年年底不满40周岁的人员。
(二)破格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职称:获得博士学位,聘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3年以上,截止当年年底不满45周岁的人员。
三、破格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评审条件
(一)符合正常晋升副主任医(药、护、技)师的专业理论知识、工作能力和工作量等要求。
(二)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
2、入选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青年。
3、被SCI收录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限Ⅱ区以上,其中Ⅰ区1篇;累计影响因子≥6分),或被SCI收录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单篇影响因子≥5分)。
4、获国家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二等奖以上完成人(一等奖限前10名,二等奖限前5名);或省、部级(含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二等奖以上完成人(一等奖限前5名,二等奖限前3名)。
5、具有自主创新标志性的专业技术;或引进新技术,填补省内标志性技术空白并获得广泛认可,提供检索证明,并由3名同专业非本单位主任医(药、护、技)师鉴定。
四、破格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评审条件
(一)符合正常晋升主任医(药、护、技)师的专业理论知识、工作能力和工作量等要求。
(二)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条: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国际合作项目),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1项。
(2)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中组部“千人计划”、国家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3)被SCI收录本专业论文1篇(单篇影响因子≥10分)。
(4)获国家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二等奖以上完成人(一等奖限前5名,二等奖限前3名);或省、部级(含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进步一等奖(限第1名)完成人。
2、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
(1)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限第1负责人)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负责人。
(2)入选河南省“中原千人计划”或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3)被SCI收录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限Ⅱ区以上,其中Ⅰ区1篇或累计影响因子≥10分);或被SCI收录本专业论文1篇(单篇影响因子≥7分)。
(4)获国家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二等奖以上完成人(一等奖限前7名,二等奖限前5名);或省、部级(含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二等奖以上完成人(一等奖限前3名,二等奖限第1名)。
(5)具有自主创新标志性的专业技术;或引进新技术,填补国际、国内标志性技术空白并获得广泛认可,提供检索证明并由3名同专业省外知名主任医(药、护、技)师鉴定。
五、推荐程序
(一)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的方法。被推荐人的申报材料必须公开展示,广泛听取意见。由推荐单位负责对被推荐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二)推荐单位按要求填写《破格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推荐表》一式两份,与相关材料(学历证书、成果和奖励证书、SCI论文检索页等原件、复印件),《破格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推荐表》电子版一并报省卫计委。
(三)省卫计委负责组织对推荐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可破格申报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六、其他事项
(一)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全职回国工作1年以上、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一)、(二)、(三)条和业绩条件的,可破格直接申报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指:在国内或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并在海外从事医疗或医学研究工作3年以上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内急需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专业技术人才。
(二)经批准破格申报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的人员应报名参加当年的高级业务水平考试,考试合格后报送评审材料。
(三)破格申报人员需进行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成绩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
(四)除特殊要求外,论文作者限第1作者。
(五)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应提供个人获奖证书、表彰文件。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最高奖。
(六)本条件所称“以上”均含本级,“主持”是指科研项目中承担重要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七)本条件是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在衡量申报人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如申报人工作业绩中有重大贡献或突破,经专家论证,达到相应职称水平,可认为符合业绩条件。
(八)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执行。
附件:破格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