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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18-03-08 14:58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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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概况

 

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省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省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效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省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省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全省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保持全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省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全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豫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接收计划,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省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

(九)负责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十一)统筹拟订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据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预算单位构成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含省公务员局)预算和厅属单位预算。

1.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本级(含省公

务员局)

2.河南省社会保障局

3.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4.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5.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服务中心

6.河南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7.河南省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

8.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

9.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

10.河南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

11.河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12.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13.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14.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15.河南省劳动干部学校

16.河南工业技师学院

17.河南化工技师学院

18.河南医药技师学院

 

第二部分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收入总计129453.3万元,支出总计129453.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1561.5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一是省财政将2018年的省本级就业专项资金、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专项资金、省直省级及离休干部医疗费等纳入“部门参与分配或财政代管专项资金”,未列入我厅预算;二是全厅一般性项目支出按财政要求比例进行了核减。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收入合计12945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9431.5万元(财政拨款93908.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5523.3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8090万元; 其他收入2476.5万元;部门结转资金19455.3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支出合计1294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68.3万元,占33%;项目支出86785万元,占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9431.5万元。与 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9198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部分专项资金省财政纳入“部门参与分配或财政代管专项资金”,未列入我厅预算;二是全厅一般性项目支出按财政要求比例进行了核减。我厅2017年和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943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34.4万元,占6.27%;国防支出28.1万元,占0.03%;教育支出41560.6万元,占41.8%;科学技术支出1024万元,占1.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37.4万元,占27.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317.5万元,占21.44%;住房保障(类)支出2129.5万元,占2.14%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厅《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85.8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93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1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与2017年相比,变化主要有两项:

1、厅机关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75万元,比 2017年的89万元压减14万元,压减16%。

2、新组建的河南省社会保障局、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按规定新核批因公出国(境)费14.5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2.3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2.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32.8万元,主要原因:部分厅属单位核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136.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60.7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减少接待任务。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302.4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及“三公经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825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0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84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5.7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厅共组织对1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158879.6万元。2018年,厅拟组织对12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653803.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厅共有车辆7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8辆(包含未进行车改的厅属单位公务用车)、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3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厅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12项,主要是:就业专项10000万元、引进国外智力专项2000万元、人才发展专项4931万元、企业军转干部专项3505万元、困难企业慰问专项420万元、省属煤炭企业关闭退出矿井和撤销单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补助专项20000万元、省属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补助专项289.6万元、军转干部进高校培训补助专项452.2万元、养老保险补助(含省级配套)专项2583209万元、省直离休干部医疗费项目20000万元、省级离休干部医疗费8000万元、2018年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997万元等;我厅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