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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销破产企业漯河市太阳石精细化工厂欠缴养老保险费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17-11-09 16:20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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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核销漯河市太阳石精细化工厂欠缴养老保险费的请示》(漯政文〔2014〕118号)收悉。经认真审查,并报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第五条规定,同意核销漯河市太阳石精细化工厂应划入社会统筹部分的养老保险费6190152.13元。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及单位缴费应划入个人账户部分资金到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记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录缴费年限。具体事宜请你市按照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