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2016年工伤保险工作,根据2016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工伤保险工作的要求,现将《2016年全省工伤保险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3月16日
2016年河南省工伤保险工作要点 2016年是 “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根据全国和全省人社工作会议精神,今年的工伤保险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深入实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为引领,以更加公平更可持续为目标,突出重点,稳中求进,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全省工伤保险事业取得新发展。 一、持续推进扩面征缴工作 1.继续大力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专项扩面行动的组织实施,确保新开工项目全部参保。 2.积极推进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3.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 4.2016年底,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70万人,基金征缴收入完成20亿元。 二、稳步实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 5.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办[2015]168号)要求,从2016年1月起,启动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 6.2016年上半年,制定出台《河南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意见》,严格按照循序渐进、先急后缓、稳步推进的步骤组织实施。 7.2016年下半年,按照“六统一”的模式,启动相关政策出台、全省工伤保险信息系统软件开发、调试、优化等工作。 三、继续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 8.进一步落实人社部关于工伤保险费率调整要求,把费率调整工作落实到位。 9.出台费率浮动管理办法,健全费率浮动机制。 10.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压减结存基金,将结存基金调控到合理规模。 四、继续开展《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修订调研工作 11.对修订《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调研论证、征求意见。 12.结合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形成修订《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初步意见。 五、构建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和康复 “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 13.进一步推进工伤预防试点,做好试点总结评估工作,研究制定工伤预防费管理和使用办法。 14.研究探索科学、规范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扎实做好待遇调整工作。 15.继续推进工伤康复工作,推进“康复早期介入”、“先康复后评残”的工作机制,加强职业康复的制度建设。 六、不断加强工伤保险各相关基础性工作 16. 印发实施《河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规范全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 17.继续加大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18.指导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充分利用相关技术手段,努力在认定受理、劳鉴申请、医疗费用结算、待遇领取等方面提高便捷性和时效性。 19.继续加大工伤保险宣传工作力度,突出宣传的针对性,建立完善工伤保险宣传工作常态化机制。 20.加强工伤保险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发统一的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和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监控系统,实现参保、缴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医疗持卡就医、定点机构联网结算、待遇发放等工伤保险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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