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 “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人社部发 〔2016〕49号)转 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统一部署,切实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先照后证”改革要求,规范实施人力资源市场行政许可。 二、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设立公司性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先取得营业执照。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金限额,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以营业执照登记的注册资本认定为开办资金,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验资报告。 三、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 加快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等,不断提高效率,优化服务。 四、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切实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 化工作责任,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6年8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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