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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发〔2016〕49号文件 “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17-09-11 09:20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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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 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人社部发 201649)

 

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统一部署,切实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先照后证改革要求,规范实施人力资源市场行政许可。

 

二、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设立公司性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先取得营业执照。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金限额,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以营业执照登记的注册资本认定为开办资金,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验资报告。

 

三、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

 

加快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等,不断提高效率,优化服务。

 

 

四、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切实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化工作责任,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2016729

 

(此件主动公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68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