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模式无障碍阅读
首页> 规范性文件资料库 > 2016 > 一、综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17-08-24 16:14      浏览 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8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16年4月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93次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尹蔚民

  2016年4月12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现行有效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规所替代、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已不适用等情形的15件规章予以废止。现将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