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8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16年4月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93次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尹蔚民 2016年4月12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现行有效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规所替代、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已不适用等情形的15件规章予以废止。现将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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