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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脱贫攻坚培训实施方案
 
    来源:省公务员局       时间:2017-08-08 09:34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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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按照《国家公务员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行政机关公务员脱贫攻坚培训的意见》和《“十三五”河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深刻内涵,按照中央、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带动相结合、培训内容与扶贫政策相衔接,针对脱贫攻坚的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立足本地本行业脱贫攻坚重点任务,精准对接,精准施训,把提升脱贫攻坚专业化能力作为出发点和着力点,持续扩大培训规模,不断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到2019年底,实现贫困地区公务员全员培训一遍,使公务员队伍遵循扶贫开发规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坚定,政策水平和科学扶贫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培训内容

坚持紧扣需求、按需施教的原则,紧紧围绕服务脱贫攻坚大局需要和不同地区、不同岗位公务员培训需求,科学设计培训内容,增强培训针对性。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深入开展扶贫开发理论政策培训,系统学习精准扶贫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实践规律、国际经验以及我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系列政策措施等内容;深入学习扶贫规划制定与实施、项目资金管理、区域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特色产业开发、农村电商扶贫、驻村帮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科技创新、对外开放、“放管服”改革、基层社会治理等扶贫开发业务知识和实务技能;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政策执行、服务群众、协调沟通、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

三、推进措施

以提升公务员队伍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际能力和政策水平为重点,做到统筹安排、整体联动、分类分级、全面覆盖,确保脱贫攻坚培训有力度、有效果。

(一)示范培训。省公务员局和省扶贫办每年联合举办1-2期“扶贫开发与精准脱贫”示范培训班。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扶贫办主任,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省直机关到贫困县挂职的处级干部进行精准培训。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扶贫工作主管部门也要根据实际举办1-2期示范培训班,并重点指导组织好县(市、区)、乡(镇)以下相关公务员培训。

(二)专题培训。省公务员局会同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织业务关联度较高的行业部门联合举办专题培训班。围绕易地扶贫搬迁、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教育扶贫、医疗扶贫、农村贫困人口转移就业扶贫、交通运输扶贫、财政扶贫、扶贫资金监管及贫困标准和统计监测等内容,对相关行业的公务员进行专题培训。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确定公务员脱贫攻坚培训的目标任务,积极举办专题研讨班,努力打造公务员脱贫攻坚培训品牌项目。

(三)重点培训。要紧紧抓住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深度贫困乡镇等重点区域,以领导职务公务员、乡镇公务员、专项扶贫公务员和行业扶贫公务员为重点对象,因地因人按需开展精准培训。省公务员局和省扶贫办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首要目标,重点向我省贫困县倾斜,打造提升贫困地区公务员精准脱贫能力的重要平台。行业部门要加大相关扶贫政策宣传培训力度,确保行业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对口帮扶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多为贫困地区公务员提供培训资源和参训机会。

(四)集中轮训。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扶贫工作主管部门要指导各单位,以基层党建、精准扶贫、农村工作方法等为重点,通过专题讲座、现场教学、经验介绍、分组研讨、送教下乡等形式,对扶贫一线公务员、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全覆盖集中轮训,提升其带领基层干部群众脱贫致富的综合能力。

(五)日常培训。以2018年和2019年为重点,分年度制定公务员脱贫攻坚培训专项计划,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脱贫攻坚培训有效实施;要统筹公务员四类培训工作,尤其是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和部门,要将脱贫攻坚培训作为专门业务和在职培训的重点内容,与实施“双基”公务员培训工程相结合,努力拓展培训的深度和广度。

(六)网络培训。要充分利用河南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覆盖面广、学习便利的优势,大力开展脱贫攻坚网络在线学习培训。省公务员局统一购买、制作一批脱贫攻坚培训方面的精品课件并作为必修课供全省公务员学习。各地、各单位要督促公务员认真完成相关课程的研修。2019年年底前,要对每个公务员的学习效果进行网上测试,考试成绩和培训学分作为各地、各部门年终考核内容以及公务员个人考核、任职和晋升的依据之一。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脱贫攻坚培训,提高广大公务员带领人民群众脱贫致富的本领,是目前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贫困地区公务员培训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脱贫攻坚培训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学员管理9条规定,加强学风建设,严格学员选调,强化学员管理,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

(二)创新培训方式。各地各部门要根据不同需求,优化班次设置,以短期培训、专题研讨为主;改进教学方式,加大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力度,发挥脱贫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加强研讨交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瓶颈问题;倡导送教上门下乡,实施分段教学、异地教学、合作办班等。

(三)整合培训资源。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扶贫工作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协调资金,加大脱贫攻坚培训的投入;努力拓宽经费来源渠道,督促相关部门集中财力,重点开展脱贫攻坚培训;整合优质师资资源,强化针对性培训;加强宣传引导,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考核。将公务员培训服务脱贫攻坚战略作为一项政治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量化工作指标、限定完成时限,责任到人。加强对公务员脱贫攻坚培训规划和计划制定、培训组织实施、培训经费使用等情况的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扶贫工作主管部门要适时开展调研检查,强化跟踪问效,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对重视不够、问题较大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于任务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要追究行政责任。

(五)注重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扶贫工作主管部门牵头抓总、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的职能作用。建立定期会商和联合调研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交流,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搭建有效平台,创新载体,加强交流合作,实现上下联动、横向联合、优势互补,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地各部门每年要对脱贫攻坚培训情况进行专题总结,并随年度工作总结一同上报省公务员局;在培训中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整理上报。省公务员局和省扶贫办将定期对培训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