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面材料
(一)推荐报告2份。内容必须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意见表(附件1)。由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送,主送单位为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涉密人选要注明,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
(二)推荐人选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证书复印件(如无可不提供)各1份。原件由人选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部门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经审查无误后,盖审核单位公章。
(三)推荐人选《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新版)原件及复印件1份。推荐人选应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提交新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验后退回。
(四)推荐人选取得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附目录(附件2),目录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根据目录所列内容分为两类装订,复印件逐页编排页码,并将页码标注到目录“页码”栏内。原件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部门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经审查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每篇论文须提供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第一页的复印件;每部论著须提供封面、扉页和目录复印件。被SCI、SSCI、A&HCI、CSSCI等收录的论文,须由正规查新机构(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郑州大学图书馆等)出具证明。
产业创新类人选还须提供在引领创新团队、组织开展重大创新项目、制定产业标准、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显著效益、做出重要贡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利税证明、科研成果鉴定证书等)。
(五)《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或《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产业创新类)》5份。此表必须通过“2017年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附件3)或“2017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产业创新类个人信息采集工具”(附件4)将推荐人选信息完整录入,审核无误后通过采集工具打印生成(不允许通过office软件等自行制作),此表单独装订。要确保表格内容属实无误,如有虚假填报,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暂停所在地区、部门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六)人选标签(附件5)1份,张贴于申报材料袋表面。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不要将所有材料装订成一整册。勿过度包装。
二、电子数据
通过“2017年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或“2017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产业创新类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RPU格式电子数据,以“报送地区(部门)-人选类别-申报人姓名”的名称保存(如:郑州市-产业创新-张三,教育厅--百千万-李四)。
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
附件:1.附件1 专家评议意见表.doc
2.附件2 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清单.doc
3.附件3-2017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rar
4.附件4-2017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产业创新类个人信息采集工具.rar
5.附件5 人选标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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