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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来源:法规处       时间:2016-11-24 10:12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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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人社法制〔201612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印发《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省公务员局,厅属相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任务的全面落实。

 

 

2016119

(此件主动公开)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随着“六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在推动实现充分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法治人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根据《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省要求,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不断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法治宣传教育精准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治理全面深化;全系统工作人员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普遍增强,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创新发展的良好法治氛围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顺利完成促进就业创业,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出发,解答热点难点问题,回应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法律法规政策解读,更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劳动保障维权需求,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情况,根据不同对象,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执法监督、公共服务和贯彻落实党内法规的整个过程之中,坚持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精准发力,补齐短板,均衡发展。既分类施教,又突出重点,既讲近功,又求长效。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人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理念、机制、载体、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创新,统筹网上网下,创设法治宣传网络新平台,推进“互联网+人社”,提高人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全系统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大力宣传全系统参与科学立法、严格行政执法、促进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治人社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宪法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系统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定的理念和原则,宣传宪法的实施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使全系统工作人员全面深刻理解宪法,坚决维护宪法尊严。深入学习宣传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等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调解、仲裁、信访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刑法修正案、立法解释等,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方面取得的成绩,推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各项党内法规,宣传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具体要求,宣传党员的权利义务。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人社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四)深入学习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法律法规。法治宣传教育,关键要取得实效。着眼于实施充分就业的发展战略,面向全系统、全社会,突出大学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及职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及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方针政策;着眼于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社保经办管理、社保基金监管方面的新政策、新精神;着眼于服务推进人才强国战略,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公务员管理及分类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着眼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国家公务员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及工资、工时与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规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制度宣传,尤其要宣传中央关于化解过剩产能、稳岗就业的政策,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帮助、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五)深化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则,把依法行政作为履职的基本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展。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健全就业、社保等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法治化、均等化;发展繁荣法治文化,积极组织、参与法治文艺展演展播,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严格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积极解决问题,努力推进工作。

 

(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运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多角度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与推广,加强法治影视剧、法治动漫、法治公益广告、法治书画摄影等法治文化产品的创作,培育和打造一批体现中原文化风格、地域行业特色鲜明、创意独特、形式新颖的法治文化精品。开展法治文化惠民活动,打造、提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等法治宣传教育品牌。组织开展寻找“最美普法人”、争创优秀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等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践中。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开设“道德讲堂”,提升干部群众思想境界。

 

(七)助力扶贫攻坚活动。紧紧围绕我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充分利用“法律进乡村”和“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等平台和载体,精准通过法治宣讲、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等形式,广泛开展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特别是贫困人员尊法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为全省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确保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突出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以及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他们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共分以下四个阶段: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6年)。省厅制定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本规划和地方党委政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七五”普法工作总体要求、具体内容、推进步骤和督促检查措施,在201611月底前报省厅法规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2020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和各自的“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年度普法工作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重普法实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要于每年1110前将普法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厅法规处。省厅将对各地普法工作计划制定情况、工作推进情况、宣传实效情况、工作督导情况等进行定期检查和通报,及时督促指导,确保“七五”普法顺利开展。

 

(三)中期督导检查阶段(2018年)。省厅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对各单位“七五”普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省厅将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中期检查验收。要通过检查,互相交流学习,取长补短,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问题突出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培育和树立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并适时组织全系统重大“法治事件”“法治人物”“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促进各省辖市局普法工作共同提高。为迎接全国、全省检查做好准备。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查基础上,省厅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全面检查验收。对检查情况认真梳理、归纳、总结,按照具体标准,综合评定等次,确定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典型和表彰名单,并进行筛选向全省推荐省级和国家级先进典型。

 

四、工作措施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和各自的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做好本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要将对执法对象宣讲相关人社法规作为执法的必备内容和程序,切实履行普法责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各单位要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进行普法教育;在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点带面,推广典型经验,重点在精减权力事项、窗口办理、网上审批、即办快审、说理性执法、行政指导等方面加大力度,提升普法的实效性。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各负其责的“大普法”格局。

 

(二)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领导干部作为关键,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省厅每年至少举办4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各级人社部门每年应当举办3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1年不少于1期,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根据职业岗位特点组织开展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三)厚植“法律六进”平台优势。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特点,继续深化人社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对中小微企业和单位进行集中培训,对大型企业和单位,提供专项培训和讲解。积极利用大学生就业季、农民工返城返乡时节等关键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使普法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实施“律动中原”人社普法宣传活动,督促指导法治人社讲师团在全省开展流动课堂,提高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和社会各界群众的法治意识,每位成员每年至少宣讲23次人社法律法规。与省内高校联合,招募在校大学生参加“法治人社”志愿者,组织开展“法治人社下基层”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和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建立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制度。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把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执法对象、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的守法用法意识。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定期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通过以案说法向全系统工作人员和群众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针对社会关注的人社热点、焦点问题,适时开展全系统专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者进行通报。建立人社法律顾问制度、厅(局)主要领导、业务处长(科长)出庭听审制度;全省人社复议案件通报制度;典型执法案例公示制度。

 

(五)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加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作用,有条件的要开通微信公众号,推进“互联网+人社”法治宣传行动。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手机屏等,推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充分发挥法治动漫、微电影等作品在普法中的作用,适时组织作品评选推荐。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系统建设力度,提升“12333”公益服务电话服务品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五、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把法治教育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总体计划,成立机构,充实人员,形成职责明确、运转高效、配合有力的大普法格局。要建立健全领导小组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人社部门法治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加大对所辖县(市、区)指导力度,抓好规划的督促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指导督查制度,定期组织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加强工作考核评估,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引入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普法满意度调查,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

 

(三)加强经费保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资金投入。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安排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同时,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益性法治宣传事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1611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