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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程系列注册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试行)
 
    来源:hnzcw       时间:2016-09-19 15:06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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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技术领域的空白,经国内同行专家或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做出突出贡献等,受到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
   (11)主持推广省(部)级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成果中有创新的技术成就,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改进生产工艺、解决技术难题等方面,成绩显著,通过省(部)级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12)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获奖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督、检测、项目管理等参建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环境保护工程:
   (1)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1项。
  (2)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获得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2项。
  (3)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获得特大型企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或大型企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并把科技成果转变为生产力,取得良好的环境、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实施后取得良好的环境、社会或经济效益。
  (5)作为主要完成人,起草编制1项国家、行业、省级技术标准、规程,并正式公布实施。
  (6)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编制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经相应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或完成(组织实施)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项目,并通过相应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7)在省辖市及以下单位和企业工作的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编制1项省(部)级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经相应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或完成(组织实施)1项省(部)级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并通过相应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8)主持或作为技术负责人,起草制定1项省级或2项市级环境保护中长期、综合规划,或2项市级以上环境保护单项规划;或制定1项重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被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采纳、实施。
   (9)主持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3项以上大、中型废水处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理与综合利用、噪声控制工程或环境监控、环境信息、环境网络系统建设等工程项目的设计(包括方案制定、图纸绘制、文件编写)、建设任务,经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或作为技术负责人,连续3年负责大型以上企业污染治理工程的设施运行、维护工作,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经市级以上环境监测部门审查合格。
   (10)主持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3项以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或生态影响评价或电磁和电离辐射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经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合格,并取得批复文件。
   (11)主持1项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2项环境保护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新软件等的研究、设计、开发和研制,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作为技术负责人,解决过环境保护重大关键技术难题,节能减排效果显著,填补国内该技术领域的空白,并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
   (12)主持2项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3项省辖市(厅)级以上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环境监控、环境监理、环境信息、环境生态、生物多样性保护或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专项技术工作,对重大技术问题起关键性作用,经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合格或采纳、应用。
   (13)主持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3项以上环境质量报告书、或污染源调查与评价、自然资源调查与评价、环境生态调查与评价、省部级大型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处置等技术报告的编制;或作为主持人,完成5项以上大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上市公司环保核查、清洁生产审核、环境影响评估等技术报告的编制,被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应用。
   (14)主持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2项省部级或3项省辖市(厅)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或引进、推广应用2项节能减排新技术于工业生产实践中,获得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并经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15)作为主要完成人,研究开发的产品,有2种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品;或完成1项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并通过验收。
    矿山工程:
    从事科研、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以上:
    ①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或市(厅)级、大型企业科技成果一等奖一项以上;
    ②作为主要技术骨干,获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或大型企业科技成果二等奖三项以上;
    ③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的工程项目设计获得省(部)级优秀设计三等奖以上;
    ④作为主要参加人编写和审核的规划设计或科技发展规划,被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采纳;
    ⑤获得一项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得三项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
 从事生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以上:
    ①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或市(厅)级、大型企业科技成果一等奖一项以上;
    ②作为主要技术骨干,获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或大型企业科技成果二等奖三项以上;
    ③负责施工的矿山建设项目,达到省(部)级优良标准,创行业施工纪录,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表彰和奖励;
    ④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生产过程中,对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提高效率、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等主要技术指标进行优化,成果通过大型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⑤作为主要完成人,在新技术、新工艺、新资源、新材料、新品种、新设备开发勘查、推广应用等方面,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问题,通过省(部)级主管部门的鉴定;
    ⑥作为主要完成人,组织实施的省部级节能改造重大项目或环保治理重大项目,经省级主管部门验收。
    ⑦主持编制大中型矿产资源研究报告,被省(部)级主管部门采纳;
    ⑧获得一项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
    ⑨获得二项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
   安全工程:
   任执业资格注册任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或市(厅)级、大型企业科技成果一等奖一项以上;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获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或大型企业科技成果二等奖三项以上;
  (3)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的工程项目设计获得省(部)级优秀设计三等奖以上或市(厅)级一等奖;
  (4)对改善企业劳动条件发挥突出作用,或对科技进步、行业发展有明显促进作用,经市(厅)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5)作为主要参加人编写和审核的规划设计或科技发展规划,被市(厅)级行业主管部门采纳;
  (6)获得一项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推广应用后获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获得三项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