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全文包括概述、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举报、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邮编:450018,电子邮箱:hnsrstgkb@163.com)。
一、概述
2015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积极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回应解读重大政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着力发挥信息公开对推进透明政府建设的积极作用,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印发了《关于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全省人社部门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在厅门户网站设置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就业和社会保险相关信息,建立一键链接,方便公众查询。
(一)公开社会保险信息。2015年9月,厅网站公开了《2014年度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对五项社会保险的参保情况、缴费情况、享受待遇情况、基金情况等进行了公开。10月,公开了《关于2015年上半年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通报》,对社会保险扩面计划、基金征缴计划情况进行了公开。在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公开的基础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并做好及时更新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实用。
(二)广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在厅网站公开了《关于加快推进大中专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的通知》等涉及就业工作的政策法规,方便公众了解政策、运用政策,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依托河南就业网对近年来就业创业政策法规进行梳理,并按照就业政策、创业服务政策、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农民工就业政策等四个栏目分门别类公开,以适应不同群体需求。同时,将有关政策编印成宣传手册、宣传单、政策专刊等,在举办的各类就业创业专项活动和日常招聘活动中向广大劳动者免费发放,满足了群众就业信息需求。
(三)公开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在厅网站公开了《关于报送创业项目充实大学生创业项目库的通知》,组织召开创业扶持项目评审暨新闻通气会,解读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办法,经过评审,最终评定100家企业符合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资金扶持条件,共计扶持资金889万元,名单在厅网站进行公示。公开了《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部署2015年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对补贴对象和范围、发放标准、申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并对审核通过的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进行了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2015年共为10878名享受低保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审核发放求职补贴1087.8万元。
(四)及时发布人才市场供求信息。全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依托当地网站及时发布招聘信息、人才市场分析报告等,方便广大劳动者了解掌握就业岗位信息。2015年全省人才交流机构共举办各类招聘会2072场,组织6.7万多家单位进场招聘,145万多人次到场应聘,42万人达成就业意向;各级人才网站共发布近2.9万家招聘单位信息,提供各类就业岗位55多万个,网站访问量近3836万人次。省人才交流中心对河南人才市场每季度招聘求职情况、热门职位、求职集中趋向等供求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发布市场分析报告,并在大河报、河南商报、东方今报等媒体进行报道,让用人单位、求职者及时了解行业动态、热门行业等信息。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在全省18个地市建立了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分析制度,数据范围覆盖115个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月、季度制作《全省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分析报告》,省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按季向社会发布全省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围绕全厅中心工作,在全面公开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了社会保险待遇调整、公务员招录、社会保障一卡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等民生和社会热点信息公开。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1条(件)。
(一)扎实做好惠民利民信息公开。及时通过网络、公共新闻媒体等渠道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和伤残津贴等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新政策、新举措进行了公开,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养老金提高到215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月计发标准提高到78元,失业保险金月均领取标准提高到1153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在2014年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公开了《关于发布河南省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确定2015年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18%、基准线12%、下线3%。公开了《关于河南省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调整2015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1-4级老工伤人员有关待遇的处理意见》等文件,明确了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伤认定、待遇调整、工伤就医、1-4级老工伤人员待遇等多方面问题。
(二)积极推进人事人才信息公开。重点对公务员招录、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军转干部安置、“三支一扶”人员招募等工作进行了公开。推行阳光考录,在厅网站公开了河南省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公告、省直机关(单位)参加面试确认人员名单及2015年河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制定出台了《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河南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并及时上网公布,通过大河网、河南日报、大河报等媒体渠道进行了解读宣传,使群众能够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最新政策。对社会关注度高的事业单位招聘和人员公示信息,实行专人负责发布,备案当天上网,并公布监督举报方式,方便网民监督。2015年通过厅网站公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考公告和公示信息200余条。继续推行军转干部“阳光安置”,大力推行以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接收条件、安置计划、录用方案、考试成绩、考核计分和分配结果为主线的“八公开”,圆满完成1657名军转干部接收安置任务。组织实施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对招募简章、笔试成绩、面视等环节通过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进行了发布,圆满完成全省800名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选拔招募任务。及时发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各类人才选拔、评比工作情况。2015年,完成各类人事考试77项,参加考试人员145.7万人次,相关考试信息及时在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了公布。规范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加大公示公开力度,在单位“五公开”的基础上,实行申报职数、申报人员、评审结果通过河南职称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在厅门户网站开设“河南社会保障卡”专栏宣传推广社会保障一卡通的基础上,2015年,加快了社会保障一卡通的推进速度,加强了应用服务,扩大了社保卡宣传。2015年,我省社会保障卡全部开通了电子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金融支付6项基本功能,覆盖了用卡目录中90%的用卡项目,逐步在五项保险、就业服务、人事人才、金融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全年新增社保卡4400多万张(占全国增量三分之一),累计发行使用超过6000万张,极大方便了持卡人个人信息查询和应用服务工作。强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省开设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1936个,覆盖省、市、县、乡四级,农村地区普遍实现了“4个不出村”,即“持卡缴费不出村、领取待遇不出村、查询信息不出村、办理领卡挂失不出村”,为持卡人提供了方便快捷的用卡服务。联合13家合作银行共同举办社会保障卡“一卡连万家”融媒体知识大赛,进一步宣传了识卡用卡知识,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四)详细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2015年3月,在厅网站公开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预算公开说明》,内容包括厅机构概况、收入预算说明、支出预算说明、2015年收支预算详细总表。9月,在厅网站公开了《2014年度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详细介绍了我厅主要职能、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2014年度部分决算情况说明,“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都详列其中。
四、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在充分发挥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平台作用的基础上,我厅不断拓展和优化公开渠道,通过新闻发布、12333咨询服务系统、重要政策解读等方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服务性,方便群众多渠道获取政府信息。
(一)采用多种方式解读政策。召开新闻通气会针对我省出台的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试实行“人机对话”改革的情况进行详细解读。通过省政府在线访谈栏目介绍了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的有关政策进行了梳理,并在厅网站和河南职称网同时公布。全年共组织开展新闻宣传活动100余次,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刊播有关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新闻稿约3000余篇,其中国家级媒体刊发200余篇。
(二)加强12333咨询服务系统建设。组织各省辖市在3月30日开展了以“走进大学生”为主题的“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接受群众咨询 1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对12333的认知了解。省本级和18个省辖市实现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业务全覆盖目标,全省坐席数92个,咨询员110人,话务量累计1000余万次。出台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规范》,电话咨询服务进一步规范化,服务水平有所提升。
(三)稳步推进网上经办大厅建设。省直和16个省辖市开通了网上社会保险信息查询,郑州、新乡、平顶山等省辖市开通了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经办大厅,逐步实现业务网上办理、个人社会保险信息查询、个人账户查询、政策咨询、投诉受理等服务功能。
(四)做好办理网民留言工作。认真办理网民留言咨询,接受公众政策咨询、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加强对留言的分析研判,坚持每月定期督办通报网民留言办理情况,做好互动式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网民反映的问题。2015年,我厅共受理网民留言4029件,办结3886件,办结率96%。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办理每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及时予以答复。全年通过网络、信函和当面(现场)三种受理渠道,受理符合要求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8件,全部按要求办结,满足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河南省未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标准,全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举报、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申请人向人社部申请行政复议1件,人社部行政复议后,下达决定书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2件,法院均做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全年无举报投诉。
八、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当前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对出台的重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不够;二是信息化建设滞后,网上在线办事能力有待提升。
2016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大力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入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公平公正的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廉洁行政,建设“阳光政务”。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改进:
(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全省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信息公开,保障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及时更新、准确无误。
(二)完善网站服务功能。加快推进阳光政务工程建设,强化厅门户网站在线办事、互动和查询功能,推进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不断提高服务效率,确保公众能够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
(三)加大政策解读力度。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关系民生的重大政策的解读力度,帮助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加强与公众的沟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统 计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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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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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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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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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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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3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6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58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4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4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58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58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58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3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6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8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4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2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2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8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8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