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及时掌握当前我省农民工返乡情况、节后返岗情况和春季企业用工情况,请各地人社部门认真组织开展相关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1.做好农民工节前返乡人数统计工作,调查分析返乡原因,特别是对因企业破产、裁员等情况的分析(见附件1)。
2.做好农民工节后返岗情况统计工作,包括返岗人数(比例)、继续外出就业人数、自主创业人数等(见附件2)。
3. 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情况,包括开展招聘会、洽谈对接等就业服务情况等,活动期间计划召开招聘会的时间、场次等,当地企业及产业集聚区用工招工情况等。
二、调查时间
2016年2月6日前,报送节前农民工返乡情况及就业形势预测(附件1及文字材料)。17日(正月初十)、23日(正月十六)两次报送节后农民工返岗情况、开展就业服务情况及企业招工情况(附件2及文字材料)。
三、调查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地人社部门组织专人深入车站、企业等地探访情况,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展开摸底式调查,确保数据准确、情况真实。
二要认真做好就业形势分析和预测,真实正确地反映当地农民工的就业及培训需求,科学预测就业形势,全面掌握企业岗位信息和当地产业集聚区的招工情况。
三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形成农民工就业形势分析报告,及时报省厅农民工工作处。
联 系 人:王晓明 窦 萌
电 话:0371—69690125,69690126(传真)
邮 箱:hnsnmgb169@126.com
附件:1. 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情况调查表
2. 外出务工人员节后返岗情况调查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月27日
附件下载链接: 豫人社明电〔2016〕3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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