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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14〕79号文件实行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的通知
 
    来源:就业办       时间:2015-05-29 10:36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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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在豫和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促进公平就业的要求,规范国有企业招聘行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分级分类公开招聘信息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7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的意见.doc)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信息公开是在国有企业推行分级分类招聘制度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招人用人秩序、维护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权益的制度保障。国有企业要充分认识招聘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力争多形式、多途径公开招聘信息,并通过建章立制,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并在全社会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及其主办的河南就业网是承担我省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的政府网站。网站将开设“河南省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专区,以供中央在豫和省属企业免费发布招聘信息。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的高校毕业生信息应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真实有效。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要按照企业所属层级在相应的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国有企业在本单位网站或其他社会网站发布招聘信息的,须同时在政府网站设置链接。

三、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规定,加强与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及辖区国有企业的沟通衔接,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和服务工作。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切实担负职责,做好本地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免费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信息查询、用人指导和就业登记等各项服务。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办联系。

联系人:耿云松,联系电话:69690311(传真)。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