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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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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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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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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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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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原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一九九三年七月九日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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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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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相应的考核场所和设备;
2、具有相应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仪器;
3、有专(兼)职的管理人员和考评员;
4、有完善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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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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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申请和《河南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呈批表》;
2、设立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3、管理及考评人员资格证明;
4、站所各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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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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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C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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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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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公布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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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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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1-6969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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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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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所单位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审查;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准予(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的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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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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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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