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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1年缴费年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01-06 09:03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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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人社农保〔2011〕1号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豫政〔2009〕94号)规定,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近期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经研究,决定2011缴费年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3.00%,使用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