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社函〔2011〕272号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最低工资标准包含项目问题的请示》(洛人社[2011]242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第七条明确了我省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考虑的因素,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按照《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省厅在会同省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研究提出确定和调整今年最低工资标准方案时,充分考虑了职工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因素。 三、按照《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呈报省政府研究确定前,征求了各省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 请你局会同工会组织、企业代表组织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指导用人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好《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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