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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国(境)培训成果总结、跟踪和推广工作的意见
 
    来源:       时间:2015-01-05 19:06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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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专发〔2010〕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外国专家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国专家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集团公司引智归口管理部门:
    近年来,各引智归口管理部门按照“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趋利避害、更有成效”的方针,围绕各地区各部门重点工作和紧迫需求,组织实施出国(境)培训,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培训了大批党政领导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出国(境)培训工作总体上成绩显著、效果良好,但是在出国(境)培训成果总结、跟踪和推广方面,仍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各引智归口管理部门要更加高度重视培训成果工作,认真做好培训成果的效益考核。重点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以及加强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的培训成果,对那些前景好、效益高、价值大的培训成果要及时总结并加大推广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注意协调互动、优势互补,积极通过“二次引进”实现成果资源共享,提高出国(境)培训的成效。
    为此,就进一步做好出国(境)培训成果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按规定及时提交培训总结制度
    培训回国后的总结,是了解掌握培训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也是进一步做好培训成果总结、跟踪和推广工作的基础。培训团组应在回国后十日内,利用“出国(境)培训项目总结/成果网上报送系统”提交国(境)外培训情况的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要紧扣培训主题,详实清楚地写出培训所在国或地区相关的做法及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并阐述培训后的主要收获和体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文字要简洁,直接切入主题。
    国家外国专家局将把培训总结提交情况作为审批翌年计划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出国(境)培训成果工作联系人制度
    通过建立出国(境)培训成果工作联系人制度,强化各引智归口管理部门做好培训成果工作的行政责任,坚决防止和纠正一些部门和地方存在的重视培训项目的计划组织、忽视培训成果总结推广的倾向。各引智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作为成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要指定专人负责培训成果总结、跟踪和推广工作。请各单位于2010年5月1日前将联系人名单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国培训管理司。
    三、研究探索建立出国(境)培训成果评估体系
    引智工作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发展还不平衡,各领域、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也有差异,因此各地各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建立切实可行的培训成果评估体系。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围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两个方面,制定合理的培训成果评估标准,完善培训成果评估体系。依据评估标准,培育和发现一批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效益比较好,有示范推广作用的培训成果。
    近年来,各级审计机关一直在探索和推进对因公出国(境)团组的绩效审计,对此各引智归口管理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对培训团组的资金使用进行绩效审计。充分利用审计机关开展效益审计的时机,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培训成果评估体系,进一步促进出国(境)培训成果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申报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时,要根据评估标准对培训成果进行预期评估,做到突出重点,“好”字优先,保证出国(境)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建立培训项目国(境)外培训整体评估核查机制
    出国(境)培训要保证培训质量。必须抓住培训团组在国(境)外培训过程这一关键环节,认真研究建立有效的评估核查机制。国家外国专家局将选择少量有国家或地方引智专项经费支持的重点项目、重点团组作为试点,采取国内项目执行单位和国(境)外培训机构双向互评、我驻外使领馆及国家外国专家局驻外代表处核查等方式,强化对培训团组国(境)外活动的管理。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机制,逐步推广。
    五、做好出国(境)培训成果的宣传工作
    各引智归口管理部门要积极建立培训成果数据库,及时编辑培训成果汇编,组织成果推广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充分利用外专系统“两刊”、“两网”服务平台,宣传出国(境)培训取得的成果,促进信息交流和成果共享。要重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的传播作用,对培训成果和重大推广活动进行专题报道,扩大影响力。在宣传推广时对涉密成果应注意保密。
    六、继续实施项目审批与培训成果相挂钩的激励措施
    本着项目审批与培训成果相挂钩的原则。今后审批培训项目计划时,资金分配要向成果突出的领域和区域倾斜。对成果显著的项目要做到重点支持、连续支持;对成果较少或无明显成果的地方和部门要适当压缩培训规模,降低资助比例。
    各引智归口管理部门要切实抓好已执行培训项目的成果工作,认真总结成果工作经验和组织典型成果材料,每年申报出国(境)培训计划时,必须提交成果工作报告,并附1-2项培训成果说明材料。工作报告及成果材料均应利用“出国(境)培训项目总结/成果网上报送系统”提交。国家外国专家局将每年通报一次培训成果报送情况。
    培训成果是衡量培训工作成效的标准,是出国(境)培训工作的生命线。各引智归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培训成果工作,真抓实干,以实际行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要求。要建章立制,形成出国(境)培训成果工作的长效机制,以培训成果促进出国(境)培训工作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