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模式无障碍阅读
首页> 规范性文件资料库 > 2010 > 八、职业能力建设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南省技工院校积极为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加快技能人才培养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01-05 15:42      浏览 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豫人社职业〔2010〕18号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2010〕34号)精神,充分发挥我省技工院校培养技能人才的基础作用,全面提升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素质和水平,现就技工院校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技工院校为产业集聚区服务的重要意义
    产业集聚区是促进我省“三化”协调发展,构建“三大体系”,实现科学发展的有效载体和重要依托,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突破口,是推动河南实现跨越发展的有效举措。技工院校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加快技能人才培养,充分体现技工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与行业、企业联系最紧密、最直接的鲜明特色,是改革和创新技工教育办学模式、教育培养模式的有利时机,也是把技工教育纳入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规划,促进技工教育发展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重要途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技工院校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对推动技工教育发展的深远影响,积极、主动地把技工院校人才培养与产业集聚区发展需求相链接,做好当地产业集聚区用工需求调查预测,根据集聚区产业、企业的需要,制订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合理调整专业设置,为产业集聚区发展提供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支持。
    二、推动技工院校与产业集聚区企业合作开展多种形式培养
    各地要发挥技工教育的资源优势,积极与产业集聚区及产业集聚区企业采取多种合作形式培养技能人才。一是开展“订单培养”、“委托培养”。按照企业人力资源配置计划和技术要求,对学生实施量身订制培养,本厂实习、本厂就业,实现校企合作无缝对接。二是开展“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学生可以在学校集中学习一段时间,然后到企业实习,也可以在学校和企业实行工学多次交替的学习方式,学生边学习边工作,工学结合完成学业。鼓励试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三是开展企业冠名班教学,由产业集聚区企业与学校联合办班,共同制定教学指导方案,共同培养技能人才,学生毕业后,直接到产业集聚区企业就业。四是鼓励技工院校优先推荐毕业生到产业集聚区企业就业。
    三、推动技工院校与产业集聚区企业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各地要借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机遇,推动技工院校与企业互惠共赢,协同发展。一方面,吸引企业技术和产品落户技工院校,可以利用技工院校生产实习先进设备为企业产品生产加工服务,也可为企业提供条件,由企业在技工院校新建加工车间,满足企业生产和技工院校培养技能人才的共同需求。另一方面要利用技工院校师资人才资源优势,积极为产业集聚区提供人才智力服务,协同产业集聚区或企业进行产品研发、课题攻关或工艺改进创新,提升学校和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或者选派技工院校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到产业集聚区或企业帮助工作或实践提高。特选教授级高级讲师参加省博士后服务产业集聚区工作团队,协同产业集聚区博士后研发基地为企业发展服务。同时,可聘请产业集聚区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到技工院校任教。鼓励各技工院校根据产业集聚区产业和企业实际,结合各自培养情况,主动与其联系,在企业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加强学生的技能培养。
    四、大力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
    各技工院校要结合产业集聚区新、老企业不同的用工需求,采取学制教育和短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为产业集聚区发展提供技能人才培养支持。要注重各地承接产业结构和新上项目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实施技能人才储备性培训,力争做到技能人才培养与企业建设同步,以适应新项目企业开工投产对技能人才的急需。要组织针对农村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村“两后生”),开展6至12个月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强化实际动手能力培养,帮助农村两后生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将“预备劳动力”+“订单培训”+“企业用工需求”有机结合,实现一对一岗位对接。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年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职业〔2010〕8号)精神,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培训满6个月的,850元/人;满12个月的,1700元/人。
    五、积极开展产业集聚区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技工院校要努力帮助产业集聚区和企业开展在职职工的技能提升培训。采用为企业职工培训提供教学场所,派遣授课教师或协助合作单位制定职工培训计划等措施,重点对各类技能人员和一线职工强化以岗位技能和操作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技能性培训,服务产业集聚区和企业建立结构合理、技艺精湛、作风过硬的技能人才队伍。开展产业集聚区企业在岗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可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年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职业〔2010〕8号)精神,对企业给予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A类专业每人600元,B类专业每人500元,C类专业每人400元。
    六、建立技工院校和产业集聚区企业对接信息平台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产业集聚区劳动力资源统计、分析、预测工作机制,对产业集聚区劳动力资源供求和培训需求信息作出前瞻性预测,引导技工院校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技工院校要建立培训和毕业生供给台账。台账内容包括学校的培训资源、专业设置、毕业生人数及就业意向等情况。产业集聚区劳动保障事务所也要建立完善产业集聚区企业用工和岗位需求台账。各地要利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定期发布产业集聚区用工和技工院校培训信息,实时更新学生就业情况和企业用工需求,为双方合作提供信息服务。
    七、建立技工院校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的长效机制
    为推进技工院校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全省开展技工院校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百校千企”合作活动并适时举办启动仪式,重点推动100所优质技工院校与产业集聚区1000个重点企业实现合作,探索企业用工与技工教育招生培养、技能评价、学生就业的有机融合。各省辖市、各技工院校要进一步创新校企合作方式,积极建立合作内容全方位、合作环节全过程、合作形式多样化、合作层次高水平的长效机制。    
    二○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