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社明电〔2010〕8号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有关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及厅属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最近省政府办公厅相继印发了《关于河南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更名并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豫政办文〔2010〕1号)和《关于印发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7号),省政府制办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明电〔2010〕1号)。现将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文件精神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004年3月《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以来,我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和原人事厅、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推进,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行政监督不断加强,行政复议有效化解纠纷的作用日益显现。但是,实现国务院规定的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仍很艰巨,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些地方对贯彻落实《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还不够有力,有的还没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国务院要求的各级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措施还不到位,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考核措施有待落实。省政府对存在的上述问题高度重视,成立了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省长担任组长,常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主要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法制办。同时决定对各地、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省厅成立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长、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有关厅领导为副组长,厅机关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法规处。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及厅属有关单位一定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在新形势下进一步贯彻落实《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认真做好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的准备工作 省政府制定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以下简称《考核方案》),将国务院和省政府对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基本要求和工作措施做了进一步细化、量化,明确了对依法行政工作衡量和评价的具体标准。省厅也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定要认真学习研究《考核方案》规定的内容和标准,熟练掌握《考核方案》规定的方式和方法,准确实现《考核方案》规定的考核结果的认定和运用,把《考核方案》的要求和全年依法行政工作部署紧密结合起来,有计划分步骤地做出安排,及早做好相关工作。自觉配合好各地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考核工作,按规定及时报送规范性文件、案卷、有关材料和情况,为考核工作提供条件。今年是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的第一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充分准备,切实保证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三、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和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按照省政府和省厅的做法,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已经成立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机构的,要及时变更调整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已经成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的,要按照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人员组成充实调整组成人员,并认真研究确定领导小组的职责和成员单位的职责。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按照省政府和省厅的要求,根据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及时研究制定本单位的考核方案,对局机关及有关单位实行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不断总结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经验,研究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采取有力的和有针对性的措施,不断将目标考核工作引向深入。 二○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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