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发[2009]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体育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劳动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共同制定了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印发施行。 附件: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