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发[2009]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公安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要求,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含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秩序,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招工行为的监督,为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创造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工商总局于2009年2月9日至3月9日,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这次专项行动,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23,989人次,共检查98,367单位户次,其中用人单位69,998户,职业中介机构19,657户,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许可证的组织或个人8712户。共查处违法案件12,892件,其中责令限期改正4170件,责令退赔求职费用1086.5万元;罚款420件,金额228.26万元;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活动5044件,吊销许可证121件、吊销营业执照74件;治安管理处罚109人,刑事立案侦查42人。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工商管理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联手出击,严厉打击以职业中介为幌子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介绍组织,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职业介绍机构,使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职业中介机构中介活动和用人单位的招工行为进一步规范,为促进就业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决定对积极参加此次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完成专项行动任务,取得突出成绩的北京市西城区劳动监察大队等349个单位子以表扬。 附件:2009年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突出成绩单位名单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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