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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08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12-26 10:01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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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三支一扶办〔2008〕3号
    各省辖市、各普通高校“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现将《河南省2008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圆满完成河南省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任务。    
        
    河南省2008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河南省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2006〕33号)精神,为做好河南省2008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阶段的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800名河南省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专科生、本科生或研究生),到我省18个省辖市的农村基层从事为期2年的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二、主题口号
    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教兴豫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扩大影响,完善机制,确保招募工作的顺利实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踊跃到基层就业或开展阶段性服务,进一步改善农村人才队伍结构,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支持,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四、工作安排
    (一)确定、发布招募计划
    全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支一扶”办)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对2008年的招募任务进行分解,确定各省辖市招募计划并统一进行公开发布(具体计划分配情况见附件1)。
    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办要根据本地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基层岗位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需求情况,提前落实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单位。
    团省委学校部将根据各高校“三支一扶”办的申请和专业设置等情况,确定参与招募的高校名单。
    (二)宣传动员
    各级“三支一扶”办特别是各高校“三支一扶”办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校园网)等媒体,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招贴画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和在基层就业、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典型,努力营造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光荣的浓厚氛围,形成积极的舆论导向,动员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在宣传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加大对重点专业和重点人员的动员力度,在专业上以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经济类为重点,在人员分布上突出较高学历、志愿服务地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和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毕业生。
    各高校“三支一扶”办要指定专人负责招募,并公布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认真做好政策咨询,确保毕业生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要设立报名点(设在团委),受理报名,负责资格审查等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汇总、备份工作。
    (三)报名
    5月25日前,志愿从事“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可登陆河南省人事厅网站、河南共青团网、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及学校共青团网站上建立的“2008年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专栏,查看有关情况,下载或到本校报名点领取《河南省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服务意向。
    志愿从事“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和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各一式3份,由所在院(系)团组织签署意见、盖章后,到本校报名点报名。
    高校“三支一扶”办要及时对报名者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后,在《报名登记表》“校团委意见”一栏中签署审核意见。审核合格的,确定为预选对象并及时通知学生本人。
    报名期间,各高校“三支一扶”办要在每天下午4点前将本校《河南省2008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情况每日统计表》(见附件3)报团省委学校部,由团省委学校部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高校报名人数。
    5月26日,各高校“三支一扶”办将本校《河南省2008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审核合格人员情况汇总表》按统一标准汇总制成Excel表(见附件4)报团省委学校部。
    (四)组织招募
    1、6月1日前,省“三支一扶”办综合考虑各高校报名审核合格的人数、学历和专业等情况,根据招募计划,确定并下达各高校招募指标和岗位类别。
    2、6月6日前,各高校团委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岗位类别要求的条件,综合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心理健康状况、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和报名学生家长意见等情况,择优确定拟招募对象。各高校团委在选拔过程中出现服务岗位空缺时,要及时向团省委汇报,由团省委统一协调,确保招募任务如期圆满完成。
    各高校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确定,应符合《河南省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对下列人员优先招募:
    (1)获得毕业证书,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者;
    (2)本科学历、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3)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
    (4)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经济类毕业生;
    (5)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服务地者。
    3、6月10日前,各高校团委要协调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包括心理测验在内的面试。面试结果要书面备案,并及时通知学生本人。面试合格的,确定为拟招募对象,并将名单报团省委学校部。
    在确定拟招募对象时,要按照省“三支一扶”办下达的招募指标和岗位类别,首先招募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仍有空缺的,由符合条件的大专学历的报名者递补。
    4、6月20日前,各高校团委负责组织本校拟招募对象在规定时间集中到省“三支一扶”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严格执行全国“三支一扶”办下发的体检标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体检中弄虚作假。体检不合格的,要在本校及时调换。体检合格的拟招募对象由各高校团委在校园网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各高校团委将公示结果报团省委学校部。
    (五)确定招募人选
    6月25日前,省“三支一扶”办对各高校拟定人选进行严格审核,最终确定招募人选,并将名单报全国“三支一扶”办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
    6月30日前,省“三支一扶”办向被确定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发放《2008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报到通知书》。
    (六)培训及上岗
    培训工作由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办负责。7月上旬,被确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按照时间要求携《2008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报到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服务地所在省辖市“三支一扶”办报到,并参加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教育;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教育、卫生、扶贫方面的方针政策;当地基层工作现状;乡镇共青团有关工作业务;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和有关注意事项等。
    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专业“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第一年须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为期一年的就业见习。就业见习医院由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办确定,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见习期满,由当地卫生部门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的待遇及管理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在报考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和成人专升本、自主创业及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所享受的有关优惠政策,按豫人〔2006〕33号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宣传动员和组织招募是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核心环节,各级、各高校“三支一扶”办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按照分工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各级团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周密实施,以良好的作风,务实的态度,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确保招募任务的顺利完成。
        
   附件:略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