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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增补工伤保险定点和转诊转院医疗机构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12-25 15:5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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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劳社工伤〔2007〕16号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工伤保险统筹各单位,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增补河南送变电建设公司卫生所(郑州市西站路70号)为省直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增补河南工人温泉疗养院(汝州市温泉镇)和郑州仁济创伤显微外科医院(郑州市凤凰路27号)为河南省工伤保险转诊转院医疗机构。
鉴于省直工伤保险统筹单位分布于全省各地,为方便工伤职工就医治疗,此次增补的两所转诊转院医疗机构和豫劳社工伤〔2006〕9号文件公布的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40所转诊转院医疗机构均作为省直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