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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劳动人事厅转发劳动人事部《关于一九四九年一月一日至同年九月三十日参加工作享受薪粮制待遇的教师能否给予全薪退休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12-25 01:14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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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劳人老〔1986〕1号
    各地、市、县劳动人事局(人事局)、各大专院校、省直各单位:
    现将劳动人事部劳人老〔1985〕14号文件《关于一九四九年一月一日至同年九月三十日参加工作享受薪粮制待遇的教师能否给予全薪退休问题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劳动人事部关于一九四九年一月一日至同年九月三十日参加工作享受薪粮制待遇的教师能否给予全薪退休问题的复函
    劳人老〔1985〕14号
    安徽省人事局:
    十一月五日送来《关于建国前(一九四九年一月至九月底)参加工作的教师给予全薪退休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我们意见:一九四九年一月一日至同年九月三十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教师享受的薪粮制属于薪金制范畴,按国家规定不能办理离休,也不能享受全薪退休。目前仍应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关于干部退休的规定执行。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六日

    
    一九八六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