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老干字〔1982〕6号 各地、市、县人事局,省直各单位: 现将劳动人事部对天津市劳动局《关于退休职工被判刑缓刑期间可否享受退休待遇的复函》转发给你们,有类似情况的,请按“复函”的规定办理。 劳动人事部关于退休职工被判刑缓刑期间可否享受退休待遇的复函 劳人险局〔1982〕4号 天津市劳动局: 你局七月二十二日津劳险字〔1982〕215号文收到。现对所询问的问题,答复如下: 退休职工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在缓刑期间可以继续享受退休待遇。 一九八二年八月五日 一九八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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