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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技工教育事业发展五年规划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08-12-16 11:40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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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河南省技工教育事业发展五年规划》已经厅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河南省技工教育事业发展五年规划
(2009年—2013年)
   
    2009年—2013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的关键时期,技工教育在推进中原崛起进程中肩负着重要使命。为促进我省技工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20号)和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有关精神,制订我省技工院校2009年-2013年发展规划。
    一、我省技工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的成就
    2003年以来,河南省技工教育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根本,抢抓机遇,深化改革,五年来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一)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由2002年的2.8万人增加到2008年的9.1万人,增长2.3倍。在校生规模由2002年的8万人增加到2008年的24.9万人,增长2.1倍。年开展企业在岗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25万人次左右。2003年至2007年,累计招收培养学生37.9万人,开展各种职业技能培训108.9万人次,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办学实力显著增强。通过整合、划转、改制和创新,技工教育资源得到优化,办学层次和水平得到提高,办学能力得到加强。全省省(部)级重点技工学校达21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达44所,其中:高级技工学校35所,技师学院23所,初步形成了以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为龙头,重点技工学校为骨干,示范带动全省技工学校共同发展的局面。
    (三)高技能人才培养初见成效。省(部)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重点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部开展高级工、预备技师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培养在校生规模已达48617人,占全省技工学校在校生19.5%。部分技师学院高技能人才培养占到在校生50%以上。
    (四)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全面实施技工学校教师上岗认证制度。实施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高技能人才师资示范培训计划,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80%以上,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技能水平达到资格要求的90%以上,一体化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由16.8%提高到30%。
    (五)基础能力建设得到改善。2004年以来,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规划、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中央和省级财政累计投入8000万元,重点支持了30所技工学校基础能力和设施建设,技工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
    二、技工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技工学校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和技能人才培养工作。2002年,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颁布《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明确了新时期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把职业教育的发展摆在了重要位置。2003年中央召开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把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纳入全党人才工作的视野之中,把培养技能型人才列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2005年之后又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等重要文件,对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进一步强调要发挥技工院校在高技能人才教育培养工作中的基础作用。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出台了一系列实施意见和政策措施。特别是省政府召开职业教育攻坚动员大会,提出要像抓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那样认真抓好我省的职业教育,必将有力推动我省技工院校的更好发展。
    (二)社会对技能人才的强劲需求为技工院校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当前,我国工业化进入新阶段,经济发展步入新一轮的增长周期,对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呈高速增长态势。城镇化的加速以及第三产业的发展也需要数以千万计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快改造传统农业,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把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摆在了重中之重的战略位置,对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出了迫切要求。2009-2013年,我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将达到2700多万人,及时对农村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全面开展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并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上百万农民工开展岗位培训,已经成为这一时期职业教育的重要任务。我省也正在加快工业化进程,培育优势产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工业竞争力,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着力推动石油化工、煤化工、铝工业、食品、现代制造、建筑、高新技术等优势行业发展,推进文化、物流、旅游、环保、房地产、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这些都必将对技工院校的发展产生巨大的需求拉动。
    (三)技工院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制约着技工院校的进一步发展。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技工教育重视不够,未将技工教育列入国民大教育范畴,技工院校享受不到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待遇。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基本建设没有列入当地政府发展规划;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部分缺乏对技工院校的投入;技工院校的经费标准低,一些国有经济单位举办的技工院校,单位改制后办学经费被削减或取消;技师学院发展滞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缺乏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收费标准等。这些都直接影响技工院校的发展和技能人才的培养。
    三、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服务河南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提高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能力、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为目标,以市场需求和就业为导向,着力推进技工教育办学思路、办学体制、培养机制、培训模式转变和创新,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加快培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技能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竞争能力,全面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实现中原崛起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发展目标
    到2013年,全省重点建立10个以上省级高技能技工教育集团和市级技工教育集团。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35万人。建成在校生万人以上技工院校10所。示范性技师学院5所,在校生规模达到万人以上,其中:高级技工和预备技师占在校生总数的60%以上。示范性技工学校20所,在校生规模5000人以上,其中:高级技工占在校生总数50%以上。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60所,在校生规模2000人以上,其中:高级技工在校生人数占40%以上。力争培养高技能人才20万人,紧缺技能人才30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达到500万人次。
    五、主要任务
    1、实施新产业工人培养工程。一是结合农村劳务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大力发展县域技工教育事业,扩大技工院校对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的招生规模。依托县级技工学校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技能人才综合培训基地。到2013年全省大部分县(市)建有技工学校,加快从农村富余劳动力中培养技能劳动者的步伐,尽快实现农村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二是落实国家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扶持政策,积极实施350万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计划。加强培训指导,开展分类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的支持力度,使参加培训人员80%以上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三是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50万农民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培训后获得结业证书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90%以上。技工院校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提供“一条龙”转移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
    2、实施退役士兵专项技能培训工程。从2009年开始,在总结我省行业企业开展退役士兵岗前技能培训经验的基础上,在技工院校实施退役士兵专项技能培训工程,提高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对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符合我省安置政策,能参加正常培训的城乡退役士兵,可在技工院校接受1至3年的职业技能培训。技工院校根据技工教育有关规定,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和大纲,选用和改编高质量的培训教材,重点传授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需要的知识和技能。退役士兵完成培训任务并经考试合格后,颁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2009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计划培训退役士兵5万人,90%以上获得技工院校毕业证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率95%以上。
    3、实施“示范性技工院校建设计划”。结合落实我省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推动示范性技工院校建设,重点建好20所示范性技工学校和5所示范性技师学院。基本构建起我省以技工学校为主体,示范性技工院校为龙头,高级、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为骨干,技工教育与技能培训并举,初、中、高和预备技师培训层次多元,技能人才供求对接,适应经济发展需求和满足技能劳动者终身学习需要的技工教育体系。
    六、保障措施
    1、不断完善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探索建立和完善政府、受教育者、用人单位和社会共同分担,多种所有制并存和多渠道投入技工院校的新机制,争取建立技工教育发展资金,将技工学校列入当地政府基本建设发展规划,用于职业教育的教育费附加中,按办学规模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技工学校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积极推动制定技工学校生均经费标准。调整规范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收费标准。鼓励技工院校更新实习设备,改善教学设施。
    2、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资源共享的原则,依托技工教育集团和优质技工院校,利用国家经费支持、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和多渠道筹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装备制造、医药化工、数控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现代农业、现代物流和服务业等领域,重点在有条件的市建立10个装备水平较高,面向社会提供技能培训和鉴定服务的公共实训基地,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其中4所达到国家标准。
    3、实施“县办技工学校建设计划”。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文件精神,推动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每年重点支持10所县办技工学校建设,作为县域企业职工培训和农村劳动力劳务输出转移技能培训基地,打造农村新生劳动力提高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的主阵地,为发展县域经济服务。
    4、实施“技工教育师资培养计划”。为解决技工院校师资队伍总量不足与结构性矛盾并存的问题,计划用5年时间培训1000名技工院校技师,提高师资队伍水平。争取建成1所技工院校师资培养学院。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多渠道聘用师资,充实技工院校教学第一线,建立技工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5、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公办技工院校在技工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落实办学自主权。鼓励公办技工院校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推动多元办学机制的发展。大力发展民办技工教育,坚持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民营、外资共同发展技工教育,培养新的技工教育办学主体。
    6、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技工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入宣传加快发展技工教育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发展技工教育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树立技工院校良好品牌形象,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支持加快技工教育发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