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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大厅工作流程
 
    来源:       时间:2007-09-04 18:25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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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服务大厅收到申请人送交的申报材料后,由申请人填写《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行政事项申报表》。
    2.受理申请大厅工作人员要按规定对申报表及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补充相应资料。
    3.行政许可待批已受理的行政事项要及时登记在案,并向申请人出具《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行政事项受理通知书》。
    4.分类移交对受理后的行政事项,大厅工作人员要及时填写《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行政事项运转表》,确定主办处室和协办处室,提出办理时限,由受理人负责通知有关处室接收办理。
    5. 催办督办对将要达到办理时限的行政许可事项,大厅工作人员要及时催促抓紧办理,承办处室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行政事项办理完毕。
    6.办理反馈符合法定条件的申报事项审批后,由承办处室按时送交大厅,由服务大厅统一办理送达申请人。
    7. 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审承办处室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报事项,要填写《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行政事项退审呈批表》,提出退审原因及意见,由行政服务大厅向申请人出具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行政事项退审通知书》。
    8.办结存档行政事项办结后,承办处室负责将申报材料原件、附件及有关材料归档,同时将《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行政事项运转表》交大厅归档。